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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大学第一个寒假(1 / 1)

期末最后一科考完,从晚上七点开始,不知疲倦喋喋不休的同学们于不同时间段按省份分批次地离开。因为电话或现场大排长队购火车票的方式过于繁琐,还不一定买得到票。于是产生了同乡的学长学姐统一代买返程火车票的生意。不仅如此,还贴心地统一安排好前往两百公里的省会火车站的大巴车。

虽说两类车票加在一起需要多付一些手续费,但对于归乡心切的人来说是笔非常划算也巨省时间的买卖。而我就不需要这种方式,因为坐火车回我们县里需要在地图上多绕一个大圈,比大巴转车还要多费十来个小时。

每至不同省的集合点,我都帮忙拖着行李,陪同同楼层的同学步出校门,送别他们直至大巴离开。如此循环十多次,回到寝室已近十二点。由于迫不及待想要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到没有困意和疲乏。

这种复杂的思念之情不局限于对心上人、朋友、父母,是泛跃笼盖在方方面面之上的。父母、朋友有什么变化?县城会大变样吗?长长的假期里会不会发生新鲜有趣的事情?能碰见翅膀吗?不行,我急忙按捺住了这个危险的想法,既然决心忘记就要做好好的彻彻底底的忘记。

于是大半夜头脑依旧活络的自己便上网翻找最近QQ空间里女同学们力荐的泰国电影,打发无聊的静夜独处。隔壁一同学因乘明日的飞机而留下。他属于班上在第一个学期没有购买电脑的那一小撮同学,便一同挤在我的床铺下,盯着我那小的可怜的笔记本屏幕。然后两个大老爷们一边哽咽一边咳嗽到一塌糊涂,估计是烟点了太多的缘故。之前从未看过此类归分为小清新风格的影片,以至于即刻搜索到的阿亮小水吊桥上席地而坐的画面立马更换成了电脑壁纸。

昏睡过整个白天,又经大巴一整夜的晃荡,再加上错过少量去往我们县城的火车。与同市的校友在广州地铁站分别后,搭上我爸再次帮忙寻到的同乡顺风车。虽然耗时一天才到家,但点开手机QQ空间瞧见远在东北和内蒙的同学发布刚到北京的说说,又要马不停蹄地开启各种转乘,这才得到了心灵上的平慰。

洗净了一天风尘,擦掉雾气满布的镜面,发梢还倔强地保持着烫过的一定纹理状,但染过的痕迹在不知不觉中褪了色。好像是有一些时日没有回家了。不过褪至发尾的浅红还是没能逃过我爸的火眼金睛。

饭桌上的他专注地吃着饭,但突然轻声的一句却泰山压顶般让人透不过气:“你是不是染了发?不要去搞这些花里胡哨有的没的。”

我爸面无表情在我眼里完全就和冷峻挂钩。更别提此刻烈火灼灼的眼神,自己不敢直视只唯唯诺诺且含糊不清地答复了一个“嗯”。同时暗幸自己和金力起他们在打耳洞的小店门前徘徊犹豫时选择了放弃,否则就不会像现在这么容易蒙混过关。

不过回到日思夜想的家肯定没在学校那么自由。无论如何每天需在九点前挣扎着起床,哪怕被窝再香甜温暖,否则将迎来一顿劈头盖脸的痛骂。整个假期除去热衷于回乡下走亲戚,因为有压岁钱可以收,以及和老朋友混在一起外,还要参加各种名目繁多的同学聚会。

年初六是和两年未见的叶念青和叶望林等高中同学相聚。虽然高中大部分时间与自己的朋友相处,但与这班同学至少同窗过两年,或多或少还能叫出大多数人姓名。不过只一两年的间隔,他们的变化远远超过了我保存在记忆里的认知。

特别是从前只顾埋头苦读较少开口的几名同学,席间听到活跃气氛的俏皮话后也笑得不再抑制。看来经过至少一年的大学锻造,不敢说他们变得有多么外向开朗,至少不再那么拘束与木讷。可能是原先生活的生活太单调,除去学习外极缺与人的沟通交际吧。

而且好几个曾被自己贴上好好学生标签的同学居然叫嚣着要喝白酒。天老爷!我连他们啤酒喝到大醉的模样都未曾见过,没想到胆敢直接越级挑战白酒,看来还是太过低估他们的大学生活了。

王金水还是老样子,依旧是气氛担当。他不仅让滴酒不沾的同学乖乖地乐呵呵地倒上了啤酒,还让其他所有喝酒的人全满上了白酒。我本想以啤酒应付了事,毕竟聚完还要和老朋友们玩耍。可开启的酒瓶还冒着泡就被王金水冲上来一把夺走。

他高声又热情地喊:“姜心,你不能喝啤酒,来,喝白酒!”

“对,你要喝白酒!”

“你酒量这么好,不能喝啤酒。”

好些人跟着起哄。看来偶尔带回一身酒气到教室的自己,给他们带来酒量很好的美丽坏误会。

“好,倒满!”气氛都被烘托这个程度,也不好扫了大家的兴。加之自己确实在喝酒方面得到的造诣和锻炼确实多得多,完全不担心被放倒。甚至还要喝得更多,不能让他们对我“学习不好、贪玩、酒量好”的印象失望。

“第一杯怎么喝?”我笑呵呵地端杯迎战。

“啤酒干掉,白酒喝一半!”

“会不会太多了?”有人小声犹豫。

“怕什么,就喝一半。”

“好,喝就喝!”

众同学的酒胆震大了我的双眼。半杯即一两五,我都还未如此豪饮过。既然成绩比不过,那喝酒自然不能再落于下风了。好在上个月尝试过更猛烈的二锅头,让我具备直闷的勇气和底气,而且今天这酒的度数不过35度。不过满嘴的酒精味实在过于浓烈和辣喉,丝毫没有感受到任何与清香二字的关联。只得短暂放空味觉,任由喉头燃烧,囫囵进行吞咽。这一系列的操作是避免过多尝受烧灼的酒液。

强装淡定放下酒杯,自己还若无其事地咂嘴装回味,一副懂酒派头。然后单手指杯,示意完成了过半的任务。就这样酒过三巡,已记不清灌下了两杯还是三杯,反正没差,酒劲上来都是头晕。印象里就只有王金水和我强撑到最后。特别是迷离的视线里,好些人趴伏在桌不省人事。

抽出曾经作为高中校园的大忌,现摇身一变成为同学聚会标配的香烟,点燃一根,再递给王金水一根,我继续邀战:“怎样,他们都不行了,要不我们再加半杯?”

两手捂眼的王金水呈出一种难以言说的痛苦状态,却连连摆手示意既不想抽烟也不想喝酒,接着挤出一句:“算了,大家都不喝了,我们也别喝了吧!”

我心中暗喜,那可太好了,终于解脱了。

高中的同学酒量进步都如此之迅速,更别提我的死党们了,只能用凶残来形容。没过两天,芋队聚集大家的欢饮,衬托着前两天的班聚简直就像过家家。因为起身的芋队端起满杯晃荡的白酒说:“这一杯酒,我提议直接干掉。”

聪聪第一个跳起来赞同:“好啊,干掉!”

我自然不能落后,不然会被笑话。随即不管不顾地憋着气灌下。老黄和熊熊紧随其后,阿花没有作声,犹豫片刻同样闷下。眼见众人都没有反应,芋队甚至还在评论此酒反馈的余甘。我不由心生佩服,并对自己浅薄的酒量惭愧。一度怀疑自己到底适不适合白酒,为什么久经考验了都还没有达到别人一半的水平,不仅没能感受到所谓的琼浆玉液的美好,而且还只能靠强撑硬灌。虽然没有得到完好的白酒的体验,但在我浅显的认知里,白酒是能够比红酒啤酒更快地到达醉酒的第二、三重境界,而且还可以快速地直达第三重。

幸好经过多次锻炼勉强能自我控制,但熊熊和阿花已然失态,好几次当场呕吐。或许阿花认为挂不住面,我们在新建不久的沿河小道聊着闲天散着步。由于人行步道修建得只覆盖到老城区一点多公里的河岸部分,很快便抵尽头。

阿花突发奇想道:“要不今天不喝酒,改比赛喝奶?”

于是我们这群无聊之人欣然接受了这不靠谱的提议。人手一瓶1.5L的营养快线从超市潇洒走出。

走在最前头的阿花突然回身说:“这回你们是输定了!”说罢对准瓶口,粗壮的双手又将硕大的奶瓶举过头顶,“咕咚咕咚”地率先喝奶,并带头吐奶。这画面完全就和多年之后《人在囧途》里的宝强一模一样。

众人一一仿效了灌奶加吐奶。由于中午在复读班的聚会喝得大醉,又在KTV包厢里晕睡了一下午,并吐得一塌糊涂。艰难完成任务且作为唯一吐不出奶来的我,耳边任凭阿花“喝酒喝不过你,喝奶还会喝不过你?”的当面嘲讽。双手撑膝的自己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没法反驳和回呛他,只得低头认输。

从此,继方便面之后食物清单里又减少了一项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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