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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一章 无罪辩护(七)(1 / 1)

说着说着,王风索性放飞了自我。

在法庭上,公然呵斥反问。

一连串的问句下来……

原告席的两个公诉人眉头紧锁,一时间却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对方针对的,不仅仅是这条刑法,还有他们的执法态度。

其实。

这个案子发生之后,他们内部也做出了详细讨论。

有过两派观点。

一方认为,十八只鹦鹉,属于重大违法犯罪行为,必须惩治。

而另一方则认为,宋云并非为了牟利,且不存在对濒危野生保护动物的迫害、杀害、灭绝等行为,反而予以了救助,可以选择放弃起诉。

最终。

起诉的一派占据了上风。

他们原以为只是参与一场简单的庭审,谁知道对方居然请了一个这么厉害的律师!

在自由辩论环节,不断责问他们。

“还有,我想请问公诉人,我方当事人的行为,有何社会危害性?他未曾杀害一只濒危野生动物,只是出于他人恳求,才售卖了三只。”

“关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诉讼法里,曾经详细明确了,无社会危害性的犯罪、情节显着轻微的犯罪,都可以不予起诉。”

“在我看来,我方当事人的行为,完全属于无社会危害性,情节显着轻微。”

两个公诉人对视了一眼。

却无法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只能岔开辩论主题,沉声道:“被告人的行为,在刑法上明确构成了犯罪。”

“你方声称他不知道费氏牡丹鹦鹉属于濒危野生保护动物,并不符合逻辑。”

“能在五年之内,将两只鹦鹉繁衍至十八只,他对鹦鹉应该有着全范围、深入的了解,无法以不知情论处。”

“五年时间里,他有充足的时间中止犯罪行为,将鹦鹉上交给林业部门。”

“但却……”

“此外,他还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自己承认了犯罪事实,表示愿意受罚……”

渐渐的。

双方各执一词。

唇枪舌战,丝毫不肯退让半步。

公诉人直接甩出来认罪认罚具结书,局面似乎又发生了变化。

这个法庭上最精彩的辩论环节,看的旁听席的老人们大呼过瘾。

张元清等人这次难得没有睡觉。

都瞪大了眼睛,竖起了耳朵。

聚精会神的听着双方的辩论。

这次辩论,和平时他们看到的吵架截然不同。

吵架的时候,大部分是互相问候对方家人。

而眼前这次……

则是有理有据的论证。

摆逻辑,讲道理,论法条。

“小秦……你说现在谁优势?”

旁听席上。

宋天成忍不住侧过头,压低着声音问了一句。

秦昊皱了皱眉头,摇头道:“现在还不好说,主要看合议庭的判断了。”

说着。

他看了眼法庭上方的合议庭众人。

周全民,以及另外两个审判员,外加四个陪审员。

判决就是出自于他们之手。

能否胜诉……

取决于王风的辩护,能否说服他们。

目前来说,情况尚不明朗。

“咚——”

三个小时后。

周全民敲响了法槌,结束了这次长达三小时的自由辩论环节。

随后看向双方。

询问道:“双方若还有要补充点吗?”

王风抿了抿干燥的嘴唇,摇了摇头。

这三个小时,他把秦昊交代的要点,都一股脑发挥了出来。

一点没剩。

公诉人同样表示该说的都说了。

“既然如此,那先休庭半个小时。”

紧接着。

周全民宣布中途休庭,带着合议庭众人,走向了后方会议室。

而被告席上。

王风紧张的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和宋云一起走到了秦昊面前。

“怎么样,我发挥的还可以吧?”

秦昊笑着点了点头。

就刚刚而言。

王风从天理人情、法理的角度出发,康慨陈词,发挥的很出色。

“那……那秦叔,我这个到底会不会判刑?”

而宋云咽了咽口水,紧张的问道。

虽然已经做好了破釜沉舟的打算,但他还是非常忐忑。

若是失败了……

十二年的有期徒刑,简直是让人绝望。

……

合议庭会议室。

“说说吧,案件发展到现在,大家怎么看?”

周全民看着座位上的其他六人,开始组织表态。

事件进行到现在。

对宋云的犯罪事实,双方都没有异议。

案子最大的异议在于宋云算不算犯罪。

公诉人始终坚持起诉,而被告方则不承认自己有罪。

“我觉得,案情既然明朗了,我们判决还是要依照法律,这个案子无疑点,有法可依,不该有这么多争议。”

一个审判员略微沉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而另一个审判员,却皱眉道:“我非常赞同被告方律师刚才的一句话,机械司法,并不可取,十二年太刻板了。”

几个陪审员也陆续发表了意见。

“十二年的确刻板,但宋云的行为,已经完全构成了刑法中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我们没有权力判处十年以下。”

“根据审理所得的事实,宋云繁衍了濒危野生动物,的确没有造成社会性危害。”

“情节显着轻微,一般是予以缓刑,但缓刑的适用,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宋云的量刑估计也不适用缓刑。”

“现行法条明确规定……”

七人纷纷开口。

发表了对该案件的看法,以及判决倾向。

其中三个认为应当依法判决。

四个认为十二年的判决过重。

但……

他们属于基层法院,没有权力做出法定刑以下的判决。

如果要判的话,那只能依照法定刑,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实鹦鹉案,前两年我也审理过一次……”

周全民看了眼六人。

讲述了一起陈年往事。

几年前。

有个滨海市普通农民,在乡下捕鸟,残杀了一只濒危野生鹦鹉。

然后被人举报。

公诉到了法院。

当时的他,还是个审判员。

审判长认为应当依法审理,判处了当事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这件事对他印象十分深刻。

“审判长的行为,其实并没有错,但我时常在想……”

周全民深吸了一口气,认真说道:“我们法院存在的意义,是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

“但在法律之外,还有天理人情。”

“那个农民是当时家里的主心骨,一家老小都靠他来养活。”

“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之后,对他的家庭影响巨大。”

“我们判决的时候,除了捍卫法律的尊严,更应该兼顾判决的公正性、对危害行为的惩治性、对当事人的公平性。”

“就如同宋云的这个案子,因他人再三要求而出售了濒危保护动物,且三只濒危鹦鹉已追回,并未造成社会危害。”

“这样机械的审判……只会显得我们太过怠惰,太过无能。”

他说了很长一段话,将自己的想法说了一遍。

其他六人听后,也陷入了短时间的沉思。

的确。

依法判决,是最简单的。

但法院自诩是最兼顾公平正义的地方。

他们秉持着世间对正义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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