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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张益达笑的很开心(1 / 1)

曾担任京都人民法院的检察长?

这是什么概念?

妥妥的厅级干部啊!

并且……京都人民法院,属于高级法院。

能够在这里担任检察长级别的人物,绝对就是法律界精英中的精英!

所有人都震撼不已。

谁都没有想到,这种级别的大人物,居然会出现在秦昊的直播间。

并且……还亲自送上礼物,亲口承认秦昊的能力。

“王教授,感谢您的礼物,破费了。”

秦昊本想着拉王教授上麦聊聊。

但无奈连麦的人实在太多,秦昊根本找不到王教授的账号,只好口头上表示感谢。

“这样昊哥,我说您能行,您就能行!”

有了王教授撑腰,幽幽的语气都变得硬气起来。

“王教授属实是抬举我了。”

“这种问题纯纯就是投机取巧,做做普法还行,要是真的拿到了台面上,就是闹笑话。”

秦昊可不敢在这种大佬面前张牙舞爪。

对于这种前辈的级别的人物,秦昊表示出了充足的尊重。

“昊哥,王教授私信给我说直播间弹幕太多,他就不发弹幕了,让我转告你。”

“你刚刚的那个问题确实很有考验性,若是可以的话,他想把您刚刚的问题,作为我们班这次期末考的考题,不知道您愿不愿意?”

幽幽充当起了秦昊和大佬的传话工具。

此话一出。

直播间又双叒叕沸腾了。

“啥玩意?刚刚还只是一个简单的问题,现在……怎么就要成为中政的考题了?”

“等会等会,今天的高能太多,我有点顶不住。王教授的意思是……让昊哥,给中政的学生出题?”

“我尼玛,这可牛逼大发了啊!中政的学生,从学校出来后,都是能够直接在法庭入职的存在啊!给这种级别的人才出题?昊哥这是要晋升法律界的顶端行列了啊!”

“牛逼牛逼牛逼,除了牛逼,我现在想不出任何的形容词了。”

“……”

面对幽幽的这番话。

秦昊也愣了一下。

他也完全没有想到,自己从前世记忆中,弄来的一个用来普法的案例。

居然……会被中政的教授,前京都法院检察长看中,拿到当做中政法学系学生的考题。

“那啥……王教授,我看还是算了吧。”

“我呢,就是养老院的一个小小的义工,普法呢也就是我的兴趣爱好,出题啥的,还是免得了吧。”

秦昊倒不是真的谦虚,只是觉得不合适,毕竟说到底,他现在也就是个实习律师,普法有一半是真的兴趣爱好。

让他这个身份出题,会被人诟病的。

无论是前世,还是这一世,在华夏还是讲资历的。

就他这么个小年轻,要是出题,还不被有心人给喷死。

“没事,昊哥。王教授让我传达给您,到时候把这个考题改一下就好了。”

幽幽传话道。

“那好吧!”秦昊闻言,只得答应。

没办法,大佬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再说了,人家大佬也不是白嫖,人家还刷了一发火箭呢?

于情于理,秦昊都没有办法拒绝。

“兄弟们,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了。”

“咱们明天见。”

现在大佬都出来了,这个普法也没法继续了,秦昊连忙下播。

……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秦昊便接到了法院的电话。

只要是询问他是否要谅解的时候,他果断选择了否。

这种高空抛物的人,无论是什么原因,都不值得原谅。

他们扔瓶子的时候,完全没考虑到这样做的后果。

没人伤亡还好。

若是有人伤亡,受到伤害的将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数个家庭!

对于这种人,他并不打算姑息。

而在养老院内,自从他拒绝了张元清介绍的大龄女后,老张给他介绍的对象,越来越离谱。

甚至开始找七十来岁的独居老奶奶。

搞得现在秦昊现在看到老张,就形成了条件反射,撒腿就跑。

生怕他下一步拉着自己去相亲。

那画面太美,他根本不敢想象。

时间缓缓推移,这几天,秦昊根本没敢开播普法,实在是太害怕再遇到什么大佬了。

很快一周的时间就过去了,开庭的日子到了。

这天一大早。

秦昊便和王风一起,离开了养老院,直接前往法院。

打过了好几次官司后,他对开庭审判的流程,都已经是轻车熟路了。

让他比较惊讶的是,这次对面的律师,居然又是老熟人张益达。

在看到自己后,张益达还亲切的和自己打了个招呼。

搞得他差点以为张益达是己方的辩护律师。

“张律师,你刚才……怎么笑得这么开心?”

被告席上。

高峰看着己方律师和秦昊打招呼时的表情,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咳咳,之前不是跟你说过嘛,我和对方打过好几次官司,他送进去的那几拨人都是我负责减刑的嘛。”

张益达随口解释了一句,紧接着叮嘱道:“马上就开庭了,你等会儿记得按照我之前教给你的做。”

开庭之前。

他就向高峰交待过如何做才能争取法官和审判员的减轻裁决。

一般来说。

针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在审判的时候有好几个从轻审判的考量。

第一,就是视其认罪表现。

若是表现良好,积极认罪,则可以酌情减轻刑罚。

当然,那些十恶不赦的,比如说故意杀人罪不在此列。

第二,则是有重大立功表现。

比如说举报同伙,帮助警方或者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的。

第三,则是初犯。

第一次犯罪,以前没有犯罪前科的,通常可以获得从轻发落的机会。

而一旦有犯罪前科的将会从重判处,三至十年的刑期,至少会在五年以上!

第四,则是犯罪未遂,或者犯罪中止。

之所以设置这一类减刑,主要还是鼓励那些正在实施犯罪的人回头是岸,悬崖勒马。

而高峰的这个案子,很显然,不属于犯罪未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要其故意造成,实施了这一行为。便构成了犯罪。

即便没造成后果,也属于重大犯罪。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而且,高峰在这个案子里,故意隐瞒真相,直到被逼无奈才承认了罪责。

这属于严重的隐瞒不报,犯罪逃逸。

严格来说,这次的刑罚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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