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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衅(1 / 1)

转眼间半日时光悄然流逝,沈瑜身体机能也慢慢恢复。半日间沈瑜从洛兰口中得知自己一昏迷便是三天三夜,沈府上下皆是担心不已。沈瑜还从洛兰口中得到了这位医者的身世。

“给小姐治病的这位是修勾大人。”洛兰道。

“呃,修勾…”沈瑜扑哧一声,“哈哈哈哈,修勾、修勾、真是好名字,哈哈,真是好名字。”在21世纪,修勾可是小狗的意思啊哈哈哈哈哈!

“嗯嗯,奴婢也觉得修勾大爷的名字威武霸气气势十足呢!”

沈瑜笑得更肆无忌惮了,“对对对,你说的真好!不能再更好了!”

在洛兰的描述中,原来这修勾与沈府还有过一段渊源。

三年前爷爷病危,沈府向天下征求神医良方。那时天下人还不知修勾是何人,他好像是凭空冒出来,凭借一身活死人肉白骨的功夫,稳住了爷爷的病情,从此名噪京城。因此这修勾很受父亲沈珂泓的青眼,父亲曾想将他招揽为家中的高级客卿,然而却被修勾谢绝了。治好爷爷的恶疾后,修勾“神医”的名气在京城的达官显贵之前传播开来。然而修勾神出鬼没,虽然被他看诊的人不计其数,但是没有一人知道他师出何门,也不清楚这人来自哪里。

所以这次能得到修勾的治疗,纯属是沈瑜的幸运。

“也不完全是幸运啦。”洛兰道。

沈瑜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把心中的想法说了出来。

洛兰接着说道,“小姐您忘啦,明日是太老爷九十大寿的日子。估计修勾大人也是被老爷邀请过来参加宴席的吧,毕竟他是太老爷的救命恩人呐。”

洛兰口中的“太老爷”正是沈瑜的爷爷沈澹猛,而“老爷”自然就是沈珂泓了。

“明日的宴席小姐还参加吗?小姐的身体可还吃得消?”洛兰似乎想到什么,有些担忧地看着沈瑜。

沈瑜道,“应当是吃得消的。洛兰,你快些扶我起来。老待在屋子里怪闷得慌,带我到外边转转,我看着了外边的风光,心情自然会舒畅些。心情舒畅了,身体能好得快些。话说这修勾去哪了?自从你让他出去以后他就再也没回来过。”

洛兰一边替沈瑜更衣一边道,“修勾大人前几日就到了府上,之后一直与老爷待在书房。只是小姐昏迷的情况紧急,老爷才请大人替小姐看诊。小姐现在身体无碍了,修勾现在应该赶回去和老爷待在一起吧。”

两人闲话间衣服也更换完毕,沈瑜立在铜镜前,望向铜镜中女子的倒影,情不自禁脑中竟然蹦出这样一句诗来,“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镜中的女子黑发随意挽了一个发髻,身着一身藕粉色的对襟襦裙,下裙上绣着山茶花的纹样,肩上披着一条荷叶绿的透纱披帛。沈瑜眨眨眼睛,镜中人也眨了眨眼睛。这人一双勾人的桃花眼,眼睛眨动间眸光潋滟,小巧的鼻子尖尖,红润饱满唇角弯弯,一颦一笑间煞是动人。

“小姐快随我出来啦!”洛兰推开房门。

在洛兰的搀扶下走出房门,穿过回廊,沈瑜穿越以来第一次看见了沈府的全貌。

小桥流水,浓翠蔽日,不过如此。郁郁葱葱的树木掩映着曲折的回廊,石子路沿着溪水的流向铺就,府中央是一方铺满荷花的池塘,一座由太湖石堆叠而成的假山依就环境立在池水中。

花香扑鼻,沈瑜被洛兰拉着走上一条僻静的小路。小路曲折,沈瑜和洛兰绕过一道弯,就迎面撞上一个长相俊朗的青年。

这人身形高大威武,剑眉星目。他身穿一件深蓝色的素色长袍,腰间别一把佩剑,皮肤因常年日晒呈现出古铜色。此人名叫沈流焕,是沈府的嫡长子,也是沈瑜的唯一同父同母的亲哥哥。

沈瑜躬身行了个礼,唤道:“大哥好。”

沈流焕连忙双手扶住沈瑜继续弯下的身子,平日坚毅的眼中带出些许怜惜,“小妹快起,你刚从昏迷中醒过来,身体还虚弱,见了我就不必行礼了。身体恢复的如何了?我刚从侍卫那得了你醒过来的消息,便连忙从马场赶过来看你,没想到在这碰着你。刚醒来就跑出来,也不怕身体着凉。”

沈瑜吐吐舌头,道:“大哥,我身体恢复得很好,只是想出来散散心罢了,你就别瞎操心啦。对了大哥,我见你身后一个侍卫也没有,今天是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么?”

沈流焕一边牵着沈瑜的手领着她向前走,一边道,“今天马场新进了一批良驹,一大早我便领着他们去马场,每人各挑选一匹好马。这群家伙,平时做事干净利落,这挑起马来却一个个的比小姑娘还要磨磨唧唧。这不现在他们还在那挑着呢。”

沈瑜笑道,“这也是难得碰上了喜爱之物。平日里要叫你的冷面侍卫们犹豫片刻可不容易呢。”

“小妹可想随我去马场看马?”沈流焕提议道,“我们坐马车去。”

沈瑜想了想,趁着看马的机会和这位大哥增进增进感情也不错,便点了点头,“既然大哥这样说,小妹便恭敬不如从命了。”

两人携手快步走出小径,直奔放置马车的棚子。

几秒钟后洛兰也从小径中走出,面对着空无一人的前方,洛兰欲哭无泪,“小姐,少爷,你们是不是不要洛兰了,不要抛弃洛兰啊!”

马场,十几个身着玄色制服的青年男子正紧张地围绕着马棚走来走去。还有几名男子各牵着一匹马待在一旁,脸上是与他人形成鲜明对比的平静,这些人显然是已经选好马匹的。

沈流焕牵着沈瑜的手,从马棚的一端走向马棚的另一端。

看沈瑜颇有些兴致盎然的样子,沈流焕笑着问道,“小妹要不要也趁着这个好时机选一匹自己的坐骑呀,你不是前些阵子还缠着父亲说想要一匹自己的马驹吗。”

沈瑜确实对马术很感兴趣,但是上一世一直没有得到真正上马的机会,如今听到沈流焕这样说,便想欣然同意。

这时旁边传来一声不合时宜的冷哼,“哼,一个女人家家不好好待在家绣绣花,却想学男子骑马上阵,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沈瑜和沈流焕循声望去,一名约四十岁的中年男子正双手环胸斜睨着二人,横在两道长眉下的眸子闪着异样的光芒。这男子身材精瘦,着一身轻便的褐色绣纹常服,腰间紧紧绑着一条腰带,手中握一根马鞭,让人辨不明身份。

沈流焕将沈瑜护在身后,强压下心中怒火,抱拳客气道,“兄台,在下沈流焕,你我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你没必要这样说我小妹。再者只要是喜爱,女子如何不能骑马?我朝何时规定了骑马是男人的特权?”

那男子闻言只是冷笑,“犯不着拿那些慷慨激昂的大道理压我,耍嘴皮子谁不会啊,有本事就拿出真功夫给我看,否则就不要来这马场丢人现眼!”

一名牵马的侍卫见状不妙,忙将自己的马缰绳一把塞到一旁同伴的手中,奔向沈流焕贴着他的耳廓悄声道,“少爷,这家伙是刚刚您离开的时候来的。他来了什么也没做,就站在一边安安静静地看我们挑马。咱们看他挺老实,也就放他看着没管他,刚刚一直好好地,不知怎么突然向您们发作。”

沈流焕点点头表示知道了,“你们可知道他的身份?”

“不知,这人来的时候一点动静都没有,像是突然出现在马棚旁边的,旁边也没跟着什么人。”

那中年男人继续挑衅道,“怎么?我一说到要拿真本事你们一个个都不吭声,呵呵,是怕了吧?”

“你不要欺人太甚,”沈流焕道,“你说要怎样才算真本事,说出来!我们一定奉陪到底!”

“呵呵,敢不敢和我比一比赛马。就从这个马棚里挑马,从这里一直骑到西场,谁先到谁便赢了。”

“好,我和你比。”沈流焕一向对自己的骑术很有自信。

“我不和你比,”中年男子指指沈流焕身后的沈瑜,“让她和我比。”

马场周围顿时传来嘘声一片。

“这人要不要脸啊,都一大把年纪了还指定一娇滴滴的小姑娘和自己比赛,这不明摆着欺负人家小姑娘吗?”

“你看这人筋肉如铁,一看就是练家子,显然是有备而来。沈家最近招了什么仇家吗,这人怕不是他们仇家派来故意砸场子的吧!”

“沈家大少也实在太急躁,还没听人说完就一口答应奉陪到底,这下好了,骑虎难下了吧。看来今天有好戏看了,在京城,能让沈家丢面的人可不多,嘻嘻嘻。”

沈流焕面露难色。的确如旁人所说,自己当初夸下海口,事到如今不比就是给沈家丢面;而比嘛,一来小妹刚从昏迷中醒来,身体状况还未可知,要她比赛实在不妥,二来他一个大男人同小妹比赛马,无论是从体格上来说还是从比赛的项目上来说,对方都欺人太甚,这明显是一场不公平的比赛。

正当沈流焕犹豫之际,周围人的议论声也越来越大,这些人中不乏有沈家得罪过的世家,平时沈家家大业大,他们只能忍气吞声。如今见沈家吃瘪,他们可算逮到机会,虽然这件事是沈家占理,但他们可不管,那张嘴能把黑的抹成白的,白的抹成黑的。

被喧嚣声吸引聚在两拨人周围的“吃瓜群众”越来越多。

“我看这沈流焕就是不敢比了,还堂堂京城世家的大少,被一个普通人几句话就吓得不敢说话了,真是给沈家丢脸。”

“说不定是被那人说中了,其实沈瑜就是个没有真才实学的草包,难怪沈流焕会犹豫这么久呢,要是沈瑜有真本事,沈流焕肯定二话不说就让他们比试了吧。”

沈流焕的双拳越攥越紧。

“我答应你!”沈瑜清越的声音如一道注入沸水中的清泉,瞬间平息了马场内的聒噪。

沈流焕扭头,微不可微地朝沈瑜摇了摇头,他眼里闪着拒绝,默声道,“小妹,我不可能让你以身试险。”

沈瑜笑了笑,也用口型对他说,“大哥放心,我有分寸。”虽然只有短短几个时辰的相处,但她看得出这位大哥是真心对她好,她不想让他为难。

“你快去挑马来,我不欺负你一小姑娘,待会比赛我让你半炷香时间。”中年男子冲沈瑜道。说罢他便走近马棚,眼睛随意一扫,牵出一匹离自己较近的马。这匹马通体呈灰棕色,以沈流焕的眼光来看,这匹马在新进的这批马中勉强只能算个中等的资质。沈流焕暗自松了口气,本来他还担心对方是仇家派来的赛马高手故意来找茬的,如今看来是他想得太多,也许对方只是个莽夫。

沈流焕牵着沈瑜的手从马棚的最左端开始看起,看样子是要把这马棚中的每一匹马都看一遍。

中年男子也不催,他抱臂静静看着行走在马棚边的两人,眸光深沉,谁也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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