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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1 / 1)

晚上,老李家一大家子吃了晚饭都在院子里乘凉,朱大成已经回了镇上。

李承寿还在唱着他的《千字文》,这时候他一点也不觉得背《千字文》是种折磨,反而变成了一种享受。

“哇!哥,我们就半天不见,你竟然把剩下的部分全背完了,太厉害了吧!”这是李莲。

“就是!承寿你也太厉害了,那么长的书你居然都能背下来。”这是李荷。

“不但能背,还编成了歌谣,三弟你实在是太聪明了!我要是你就好了。”这是李菊。

李兰倒是没夸彩虹屁,她是承福的姐姐,俩人天天一个屋,这些法子她自然知道,也早就把《千字文》背完了。

李承寿很是享受姐姐妹妹们的夸赞和崇拜,不过还是老实说道:

“这歌不是我编的,是承福编的。”

众姐妹齐齐“哦”一声,然后露出“难怪如此”的表情。

难怪承寿/哥能这么快,原来又是七弟出手了啊。

不愧是他们村出了名的学霸!

“对了,承福,下午你拿回来的那是什么?娘刚刚剥了一个,那味儿真熏人,熏得我现在都还止不住眼泪。”

虞氏用衣袖轻轻擦着眼泪,双眼红红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大哭了一场呢。

李承福这才想起自己带回来的洋葱,回头一看,那筐洋葱已经不在原地,估计是被他娘拿到厨房去了。

他忙说道:“那是今天集市买回来的玉葱,是番邦流进来的一种菜,可以生吃,明天娘你把它切成丝,咱们的凉菜就又多了一样菜了。”

虞氏一听,顿时为难:“可那味儿实在太冲了,比大葱还冲,客人能吃得惯吗?”

“能!保证能!”李承福拍拍胸脯保证,“您切玉葱的时候把它放进水里,或者身体偏一点儿,别正对着就行。”

“而且玉葱还可以炒着吃,生的玉葱是辣的,炒熟之后口感完全不一样,是甜的,可以炒肉,也可以炒鸡蛋,明天早上您就可以做一道玉葱炒鸡蛋,陪着菜粥吃可下饭了。”

有了新的菜式,虞是很高兴,也不怕什么冲眼睛了,要不是现在天完了,她都想立马进厨房炒一碗玉葱炒鸡蛋尝尝。

其他人听见又有好吃的,纷纷跃跃欲试,心里想着明天要早点起来,说不定还能先在厨房偷吃一口哩!

特别是吃货李广兴,一听见明早有好吃的,立马起身朝老李头和钱氏说道:

“爹,娘,我先回屋睡觉了!”早睡早起,他要当第一个起床的,这样就能第一个吃到玉葱炒鸡蛋~

钱氏还没反应过来,就见小儿子跑回了屋。

“这孩子怎么今天睡觉这么积极?以前不到我起夜上茅厕是不会睡的。”

老李头吸了一口烟斗,悠悠吐出一口烟:“还能因为啥,铁定是明天早上要去厨房偷吃。”

钱氏一听,顿时哈哈大笑,笑完叮嘱虞氏:“老三媳妇,明早要是你做饭这小子来了,你就让他给你把玉葱给切了,反正他一天屁事没有,还想吃好吃的,那就得帮忙。”

“诶,娘,我记住了。”

虞氏乖巧应下,实际却知道小弟看着吊儿郎当的,但每次都会主动来厨房打下手,根本用不着自己开口。

婆婆也就是嘴上说说,她当娘的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儿子是什么样的。

老李头看着繁星满空的天际,眼睛都弯成了月牙,一张干瘦的脸上满是皱纹,却没了从前的愁苦样。

“老婆子,明天承寿要去私塾,多半是没问题的,你把束脩准备好,就给老三吧。”

“老三平时接送承福读书,对私塾和镇上都熟一些,就还是让他带着承寿去,反正也要送承福去私塾。”

老李头一边说着明天的安排,一边舒坦地躺在摇摇椅里晃悠着。

媳妇和儿子都应声道好。

真好啊,现在的日子是真好,吃穿不愁不说,他还有能力供孙儿们上镇上念书了。

这在村里都是大家羡慕的,特别是小孙子争气,回回私塾考试都是第一名,村里虽然没有其他人家的孩子在苏秀才的私塾读书。

但村长的孙子在镇上曾秀才那儿读书,天天上下学常常会碰见李承福,自然知道李承福也在镇上读书的事儿。

虽然两人在不同的私塾读书,但曾秀才是个爱比较的,时常打听苏秀才那边学生的情况,要是没有比自己学生厉害的还好。

但凡有一个出众的学生,曾秀才就会天天授课时提起,以此来督促他的学生。

很荣幸,李承福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存在。

村长的孙子算是曾秀才私塾中学得不错的一个,但还是会时常被曾秀才说他背书不够快,算术做得不够好。

经常说完,还会把李承福拉出来夸一顿,导致李承福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成了曾秀才学生的公敌。

上次放假前的考试,曾秀才不知从哪里搞到了苏秀才出的算术题,也给他的学生做了,结果非常炸裂。

没有像李承福一样全对的就算了,甚至一半的人连题都做不完,考完就哭了。

村长的孙子倒没哭,就是头发抓掉了不少。

他考试的时候遇见难题就会下意识抓头发,那天考完,他一低头就看见地上的那一小撮头发,可把他心疼坏了。

而村子里关于李承福读书的事儿,也都是他传出去的。

不过大家也就是信一半,毕竟读书那么难的事儿,老李家的那个幺孙才三岁,能聪明到什么程度?

多半是村长孙子自己太菜,所以才会遇着一个比自己好的就觉得人家出神了。

尽管如此,村里还是有很多羡慕老李家的。

想想最开始老李家过的什么日子?那是吃饭都要朝他们借点米的存在啊!

现在呢,不但饭够吃,还顿顿香的不行,甚至都做上了吃食生意,还有那什么蚊香、香皂的,现在镇上哪户人家不买?

就连整日游手好闲的李广兴都成了李家村的香饽饽,时常就会有媒婆上门。

第二天一早,当李承福起来晨跑时,他小叔李广兴已经把洋葱都切完了。

不仅是早上虞氏准备用来炒鸡蛋的,就是准备去镇上用来拌凉菜的都全都切好了。

大概是切的太多又没注意,李广兴双眼红肿,都快睁不开眼了。

他从水缸中舀了一瓢水冲眼睛,洗完就闭着眼去廊下拿晾着的帕子,一不留神就和出门的李承福撞上了。

“哎哟,谁啊?”李承福看着他小叔闭着眼,双手在前面瞎挥着,忙取下帕子塞到李广兴手中。

“是我,小叔。下次你拿个盆吧,把洋葱放水里再切。”

李广兴接过帕子擦着脸上的水,眼睛暂时还是睁不开,一睁开就流泪,他只能模糊看见自己面前的“小土豆”。

但声音是能听出来的,他知道这是小侄子要出门晨跑了。

“是承福啊,去晨跑吧,快去吧,今早有好吃的哦。”说完还嘿嘿笑着,颇有股大傻子的气质。

李承福摇头出门,他这个小叔哦,哪里还有以前的跳脱样?

以前天天不着家,要阿奶拿着鸡毛掸子满村子找人。

现在不用阿奶找,小叔自己就知道在饭点时候回家,永远是第一个上桌准备好吃饭的。

绕着村子跑了两大圈,李承福有点累了,毕竟身体还小,慢慢走回去。

等他到家时,气息已经恢复和缓了,空气中飘着一股清甜混着蛋香的味道,勾的他肚子“咕咕”叫。

“哟,承福啊,你们家这一大早的又弄什么好吃的了?你们家这天天大鱼大肉的,该不会是发财了吧。”

门口不远处,杨樱桃端着碗稀饭正仰头闻着空气中的香味,见李承福回来,酸里酸气的说道。

李承福笑着回答:“樱桃婶,今天家里吃玉葱炒鸡蛋,可好吃啦!你吃的稀饭配咸菜好吃吗?咸菜可要少吃,不然容易太闲。”

杨樱桃顿时脸一垮,看了一眼自己端在手里的稀粥,恨不得把碗扔了,但是又不敢,只能僵硬地拉出一个笑。

根本没听出来李承福的话外之音。

李承福也懒得多说,“嗖”的一下就跑进了院子。

这个樱桃婶平时就爱酸人,见不得比自己过得好的人,爱抱怨又不敢在自家男人面前说多了。

李半叔平时看着还好,喝了酒以后耐心基本为零,经常动手打樱桃婶。

有道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李承福不想多评价,免得沾上别人的因果。

外边儿杨樱桃见李承福跑了,气的跺脚。

老李家这一家子就不是什么好的!每天鸡鸭鱼肉的整,他们这些左邻右舍还怎么过日子了。

合着就他老李家能吃香的喝辣的了?

“啐!就没见过这么显摆的一家人。”杨樱桃朝老李家院门口吐了一口,想到自家男人昨天半夜才回来,身上还有一股脂粉味,就更生气了。

临走前还朝老李家门口踢了几颗石子儿。

院里,老李家一大家子热热闹闹吃着香喷喷的早饭,好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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