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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1 / 1)

Chapter 1

“安吉莉亚,那是繁星的谎言。”

“他拥抚你,只为明日离你而去。”

“安吉莉亚,醒来吧。”

“星星会在梦中织谎。”

一声轻唤,将她从梦里叫醒。

“到了吗?”

让歌有些恍惚,睁眼许久才找回思考的能力,但也就是这一秒,梦里的一切都模糊褪色,再回想也捡不起只言片语了。

小安点点头,替她拿过膝盖上的毛毯,随手叠好。

机舱内渐渐有了嘈杂,长途航行很是折磨人,周遭尽是一张张倦怠的脸。

让歌努力打起精神,转头问:

“你也没休息好吧?我自己回去就行,你别送我了。”

小安顿时摇头,“这可不行,让我爸知道我没送你到家里,准骂我一顿。”

让歌知道这是她惯用的借口,实际上她比安叔还爱操心自己的事。

这么多年都改不了的习惯,那就只能随她喜欢了。

让歌没再说什么,帮着她一起收拾东西。

这次搬回国内长住,东西自然是多得烦心,托运再多行李也免不了手上还得拎几件。

一路上小安忍不住地抱怨:“真服了我自己了,买这么多干什么,国内又不是没卖的。”

让歌听着只觉得好笑,当初劝她的时候,她可不是这么说的。

——但这话可不能当着她的面说。

等好不容易走出机场上了车,两人都出了一点汗。

临近深秋,车内暖气十足,让歌热得想脱一件外套,吓得小安险些跳起来。

“哎哟我的大小姐,你可穿上吧,你要是一下飞机就着凉了,我脑袋都得跟着掉。”

前边儿开车的司机频频回头看,闹得让歌有些脸颊发烫,低声道:

“跟你说了少看那些清宫剧,学的什么东西。”

小安充耳不闻,眼疾手快的又把她的外套给拉上来了。

让歌暗叹一声。

——有个这样的发小,生活简直鸡飞狗跳。

“大小姐好些年没回来了吧?我是家里给您安排的司机,叫我老许就行,这几天安顿好了您想去哪儿转转,尽管招呼我一声,我随时都在。”

司机老许是地道的本地口音,开车也稳稳当当,让歌对他第一印象就很好,客客气气地回了句:

“许叔哪里话,叫我让歌就行,这次是我要麻烦您了。”

她在国外生活太久,一时半会适应不了这些“老规矩”,让她姥爷见了,准要笑话她一句“洋鬼子习气”。

想到这里,让歌顿了顿,转头看向车窗外。

天还阴沉沉的,怕是到夜里也不会放晴了。

这样的天色,总会让她感觉到闷。

回家的第一周,称得上兵荒马乱。

等彻底安顿下来之后,让歌被折腾得体重都下降了两斤,吓得小安花容失色,一连买了十来斤炖品要给她补身体。

让歌对她的过度反应习以为常,想了个理由把她支去老宅拿东西,才有了半天的自由时间。

没让司机许叔来接送,让歌拿上新手机,换了身简单的羊绒格子长裙,就出了家门。

她对国内的一切都感到陌生又新奇,早已迫不及待想去走走看看。

自十八岁出国留学以来,让歌已经有五年没回来过了。

她总是很忙,父母也一直很忙,一家人天各一方,都忙碌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有时会忘记回头看看来时的方向。

当她开始想家时,她便不假思索地放弃了手中的计划,风风火火地来了一场搬家。

周围人总说小安是火,急躁直爽,而她是水,娴静温和,不疾不徐。

让歌心里却很清楚,小安并非看起来那么“不知轻重”,反倒她自己,才是那个会为了一场烟火放弃重要考试的“坏孩子”。

新家落在繁华的商圈附近,离闹市相隔几公里,公寓很新,周遭不显拥挤,是让歌喜欢的闹中取静。

她打车来到商圈,一个人逛了半下午,很快便摸清了周遭的生态环境。

城市氛围不错,街道很干净,行人穿着大胆又有个性,可见包容度很高。商圈更是繁华而上下兼容,从奢饰品名牌到学生群体的消费水平,一应俱全。

让歌习惯性地分析着这些,一时间忘了注意天色的变化。

直到行人的脚步变得匆忙,再一晃眼,街上已经冷清不少。

让歌恍然抬头时,已经是阴云沉沉,快要滴下水来。

街上的行人显然比她更有准备,当雨淅淅沥沥下起,便都纷纷撑起了伞,奔入了雨幕中。

让歌有些措手不及,是她兴奋过头,忘了在出门前看一看天气预报。

这下可好了,回家准要被小安大呼小叫一通。

让歌环顾四周,发现自己不知觉间已经走到了一个小公园附近,商店稀缺,入眼全是石墙和高耸的树荫,唯一能躲雨的只有小公园侧门的那个石亭子。

她抓起裙摆,疾步钻入亭中,一手拍着身上的雨水,一手掏出手机来准备打车。

但显而易见的,在这时候想打车的人远不止她一个。

让歌看着屏幕上的排队人数,轻轻叹口气。

这样的天气也不好麻烦许叔出门来接,索性就先等着吧。

她放下手机,抬眼环顾了一圈,大概是心态不那么急切了,入眼的景色就显得纯粹了很多。

雨幕给林荫道添了几分朦胧,城市从繁华喧嚣步入沉静,是一种唯剩下自己一人的空然。

让歌看了许久许久,连呼吸也放缓又放轻。

——直到他的身影出现,闯入画布,惊扰了这幅独属于她的静景。

第一眼,是那柄撑开的透明雨伞。

随处可见的塑料材质,趋近于一次性使用的质量。

伞沿挂着雨水,下坠的弧度太过笔直,像他黑色西裤的线条,干净利落。

他单手撑着雨伞,白色衬衣在手肘折出褶皱,衣领整洁得一丝不苟,叫人轻易就窥见了他白皙的下颌角。

再一抬眼,让歌不小心望进了他的双眸。

是清水那样澈底,又黑得灼灼发亮。

他不是匆忙的行人,但也只不经然地一瞥,与她对上了视线。

让歌莫名地想——

他前行的方向,正是她来时的方向。

下一秒,他的脚步在亭前止住,只稍一迟疑,便踏上台阶,直直地朝她走来。

让歌怔了一瞬,身体下意识后退一步。

等她意识到这举动有些失礼,他便已经停下脚步,在几步开外的地方将伞抖落干净,收拾规整,随后将伞柄朝她递出。

只要她一伸手,就能握住伞柄。

这一次,让歌选择了让大脑支配身体。

她伸手接过这把透明伞,轻声道谢。

在两只手短暂的交接间,她垂下的眼睫颤了颤。

而他只是微微颔首,不发一言地转过身,缓步走入了盛大的雨幕之中。

白衬衣包裹着他笔直的背脊,黑发眨眼间被雨水打湿,直至隐入朦胧雨色。

让歌怔怔地望了许久,才冒出一个不合时宜的念头——

在他右手的无名指上,第二个骨节的正中央,有一颗黑色的痣。

很小,很不起眼。

——可我为什么看见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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