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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师弟(十三)(1 / 1)

这小侄子生得乖巧白净,又听话懂事,两口子也算用了几分真心。有一回做生意时,那客人见着那小侄子,笑着跟女人打趣:“你这儿养着这么一个心肝,还辛苦做十个大钱一回的营生作何。光你这个儿子,一日就是十两也不亏。”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女人早就腻烦了做这种龌龊行当,可惜一直找不到别的活路,她男人好赌,她辛苦赚的那点钱不够他拿去赌,倒不如真把这侄子拿去接客,她好歹还能偷偷攒点私房,男人做这个总比女子方便。不过他到底年纪小,要卖也不能贱卖了。

也是巧,还真让女人找到了喜好娈童的几个贵客。女人背着男人将侄子偷偷送去,那小孩哪里知道做母亲的存第25了别的心思,乖乖地就跟人走了,夜里回来时只剩半条命,翻着白眼皮喘不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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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善拿起一把小刀,照着镜子,对准自己的耳后,一点点刺下。她并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只是这具身体的主人想要这样做,她便做了。耳后的伤口已经有些结痂,“他”又拨开痂疤,继续划下一刀,血沿着刀口流下,“他”拿起袖子迅速揩掉。

“他”是在得知这对夫妇准备卖掉自己的十日前开始做这件事,“他”刻的这道疤没什么条理,像用力撞在什么东西上留下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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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发觉了异样,逼问女人,这才知道女人做了这种事,他怒气冲冲打了女人一顿,还要再发作,就见女人翻出一打银钱放到了他的掌心,怯生生道:“这是今日的,明日要是再卖还有……”男人几乎没有犹豫太久,就拿走钱,钻进了屋,默许了女人的事。那贵客玩得很凶,她的小侄子没撑过半年就去了,亲戚不知情,还想来看望儿子,女人被吓破了胆。连夜和男人搬到了邻市。

到如今早已不止十五个了,只是在畴京城里死了十五个而已。

这对夫妇住在畴京城里一条僻静的巷弄里。

连善已经隐隐察觉到她经历的这一切是那团黑气在作祟,它把她拉进这个奇怪的地方,将她在困在这具身体,似乎想告诉她什么,即便连善不想听?只能忍受。她头一回受限于这种的幻境,只有眼睛能看到,但这不妨碍她考虑逃出去的办法。

没有灵力波动,阵眼就没有转移,只需要耐心等待。

“他”抬头,看向头顶苍茫的天色。男人和女人的面孔在脑海交替出现:“……乖仔啊,这种事没什么不好,一回生二回熟,等你做熟了,自然有的福享。有了钱,往后就是想问道求仙,也不是不可能。”

他们终于也开始“他”找起闝客。

“他”移开视线,捡起地上一颗石子,朝头顶的窗格扔了出去。

哐当一声,石子滚落下来。

“他”朝窗格后的天空望了一眼,匍匐过去,捡起石子,继续扔。他约了一个朋友,这是难得避开那个女人对他的监视的日子。每月十五,一家子里的女人便会出门谈生意,撇下男人守着屋子。男人当然不会乖乖听话,他用一条狗链拴住连善,转头便去了赌馆。

“他”出不去,不代表别人进不来。

那对夫妇并不知道原身有个朋友,也不知道他们互相来往,那个人是“他”被卖到这里前就认识的人。

想到那人,“他”露出一个柔和的笑容,砸窗格的速度愈发快起来。

不知第多少次石子落地,窗格后突然传出一阵异样的动静,紧接着响起插销被拨开的声音,一个扎着马尾的小孩从窗外探了进来。

她穿着一身赭色短打,头上束着高高的马尾,见到拴着狗链的连善,小孩有些惊讶地瞪大眼,不是因为“他”脖子上的链条,而是:“你今天在这间屋啊?”

“他”点头:“他们怕我在灶房屙屎屙尿。”

小孩噫了一声,皱鼻:“真会想。”她敏捷地翻进窗,蹦到“他”面前,伸手在胸前掏了掏。连善这才注意到,小孩胸前鼓鼓囊囊,像是塞了什么物什。只见他从怀里掏出一只不大的油纸包,递给自己:“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连善掌心一暖,垂眼,是一只裹在油纸包里的烟薯塞到“他”的掌心,小孩笑得见眉不见眼:“赵哥买的,你尝尝,可甜了。”

“嗯!”

“他”重重点头,却没有立刻动嘴,而是撕开烟薯皮,掰开一半递去,“阿九,你也吃。”

阿九咽了咽口水,摇头摇得像拨浪鼓:“不用,我吃过了。”

“他”拿起阿九的手,把另一半烟薯放在他掌心:“我吃不下这么多。”

“真的吃不下?”阿九不可思议地瞪大眼,她比了下个子,“你得多吃点,不然太矮了。”

“矮就矮呗。”“他”把烟薯往阿九嘴里一塞:“赶紧吃吧,吃都堵不住你的嘴。”

“斯——”阿九被烫得一个激灵,手忙脚乱地捧住烟薯,“欸,你别、唔好吃。”

两个小孩并排靠着墙角坐下,捧着烟薯珍惜地小口小口抿,烤得香甜软糯的薯肉入口即化,让人舍不得一口吃完。

“赵哥对你真好。”

“他”感慨道,对阿九口中的“赵哥”,“他”所知不多,依稀听说阿九被“赵哥”背后的主人收养,那家主人似乎要“赵哥”教他们学得一身武艺,日后好帮衬主家。这种事虽然少见,但也不是没有。

阿九原也是有家的,可是闹饥荒时和家人走丢了,遇到了“他”,两个人相依为命撑过一段时间,后来阿九出去偷窃时正好碰到赵哥朱来替主家做事,他见这小孩反抗时肢体矫健灵活,便花了点银钱将她带走。

阿九的命虽然不算好,但比“他”好。“他”和阿九都经历颠沛漂泊的日子,可阿九有未来,“他”没有。尤其在重逢后,这种落差愈发明显。

连善感受到“他”的嫉妒。

“平日还是很严厉的,”阿九说着,放下烟薯,撩起裤脚和衣袖,把满是淤青血口的手脚给“他”看,“不过还好我不爱哭,隔壁屋的阿四就爱哭,上次训练完太晚了厨房没饭,他哭得满脸鼻涕眼泪,被赵哥丢进水牢关了两天,出来没多久就病倒了。赵哥也没让人找大夫,说能挺过去才配当主家的‘似是’。”

阿九的名字也是赵哥起的,因为他的本事在所有“似是”里排行老九。

尚未入春,屋里还有些冷,阿九展示完就立刻把裤脚和衣袖放下。

“主家花钱养人,肯定不愿意底下人偷懒。”“他”道。

阿九不知道听懂没有,过了会儿,才说:“总之,赵哥虽然大部分时候挺好的,有时候也很吓人。”他看向“他”,突然道:“对了,养你的这家人什么时候才不栓你啊。”

阿九并不知道“他”是即将供给贵人破瓜的娈童,和阿九在畴京中重逢后,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没有说出自己的真实处境,还骗他是自己不习惯被人收养,动不动就想跑,才被这家人拴起来。

“留在这里不好吗。”阿九以为“他”想跑是因为怀念当乞丐的自由,虽然不理解,但还是认真地劝好友,“我还能经常来找你玩。”

“他”笑了笑,阿九哪里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将来。但他也不愿意说,做乞儿时,他因着比阿九大一岁,总是自比兄长,或许是这个缘故,要“他”跟阿九求助比杀了“他”还难。

“他”开始转移话题:“对了,你再跟我说说那个和我长得很像的小公子吧。”

阿九哦了一声:“好。”

他们说的那个小公子,是阿九做“似是”的那户主家的儿子,他其实只见过几面,赵哥带他们训练的场地并不在主家宅邸内,而是城郊一座院子里,只有每月中旬赵哥带他们回府述职时,才能回主家住几日。但他们大多住在前院的下人房,小公子住内院,能见到的次数不多,但因小公子长得太像好友,阿九才记住了。

“听那些姐姐说,主家老爷不日就回畴京,小公子近来很高兴,连脾气都很少发。平日那位老爷不在宅邸时,小公子就常常拿下人发泄。”阿九道,“主家的宅邸大得恐怖,光下人就塞满好几个院,夫人和小公子也不住一个院,夫人近来身子不好,成日躲在屋里不见人。小公子就骑马满宅子转找乐子,大家都怕碰到他。”

“他”不时插一句:“然后呢。”

“有一回,赵哥刚走,阿十就碰到了小公子,她的发带勾到了小公子那匹枣红马马鞍上的装饰,枣红马受惊,小公子就抓住阿十的马尾拖着她跑了好几圈,赵哥把阿十从小公子那里抱回来时,她的头上发根都连根拔起来了,一团团挤在肩头,赵哥说要是活不过今晚就找人埋了。”

说这里,阿九顿了顿,“好在阿十坚持下来了。”

“小公子这么凶,没人能管?”

“夫人都不管,老爷又老是不在家,谁管?”

阿九摸了摸自己的马尾,心有余悸,她转向“他”,仔细端详“他”的脸,语气认真:“说起来,小公子跟你真的很像,或许你们祖上是一家也说不定呢。”

“他”眨了眨眼:“真有那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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