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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章(1 / 1)

GAP year

PART1

加尼福尼亚,朴敏真的青春回忆

朴敏真的第一站,是她开始的地方。

加尼福尼亚州洛杉矶。

到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来的时候天是黑的,到的时候天仍然是黑的。

来接她的人朴敏真就算是站在二十米以外也可以一眼就认出来。

薇薇安,她的刘海是显眼的纯白,她是朴敏真在高中的时候除开Dawkins和Alex以外最好的朋友。

朴敏真这次回来很少人知道,她只告诉了自己的团队和薇薇安,就连Alex都不知道这回事。

薇薇安看见拖着行李穿的像个大学生的朴敏真,举着手里的纸牌,大声叫着她的名字。

“Fran!Fran!”

朴敏真拖着行李飞奔向她,两个小女孩抱在一起晃来晃去。

薇薇安眼里都有泪水了,“我恨死你了,Frances,怎么这么久也不知道回来看我一眼。”

“对不起,对不起,vivi,请原谅我。”朴敏真笑着说。

“never,我会恨你直到永远。”她恶狠狠的开玩笑,嘴角的弧度却出卖了她。

薇薇安接过朴敏真的行李箱,牵着手和她一起坐上了车。

朴敏真坐在副驾驶,先是给朴宰范发了短信,然后直接反客为主的直接连上了车载蓝牙,欠欠的放了《Black》这首歌。

在薇薇安听到前奏的时候,干脆利落的翻了个白眼。

朴敏真嘚瑟的摇摇肩膀晃晃脑袋。

“vivi,摇起来!”

“Fran,你是世界上最讨厌的人。”

薇薇安说着,但手指还是忍不住敲打方向盘。

她不会说韩语,她是个纯种白人,她高中的时候和朴敏真这样的popular girl不同,她看起来简直就是个nerd(书呆子),她常年带着眼镜,显得她又是知识丰富又是优雅,但有时候看上去难免会有一些怯懦。

因为先天性的白化病,她的全身都有不同大小不同形状的白色斑块,甚至是在右眼的下方也有一个小小的不太显眼的白色斑块。

在小时候,她总是被那些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嘲笑,他们笑她是奶牛,甚至给她取了个外号叫“奶奶”,因此,她从十三岁开始就把头发染成棕色,这样似乎就能抹去童年给她留下的外貌羞辱带来的阴影。

但上了初中,她还是为此困扰。因为青少年们会开始嘲笑这样一个不合群又奇怪的nerd,他们叫她怪胎。

所以薇薇安一直不太喜欢那些受欢迎的孩子,因为他们总是很讨厌。

当上了高中,他们年级毫无疑问最受欢迎的女孩子是朴敏真。

朴敏真是第二学期才转学来的,那个时候就有传闻说她转学过来还有人跟着,实在是魅力无限。

因为朴敏真长的很漂亮,哪怕她是黑头发黑眼睛,也一看就知道不是亚洲人的长相,可她一看就知道是个混血,因为她的五官是不论是谁都觉得浓郁漂亮的五官,但她和ABC也不一样,一眼就能看出她和亚裔之间的差别,她又和学校里所有的混血都长得不一样。

她是能够完完全全脱颖而出的长相。

当然,后来她才知道朴敏真的血统有多复杂,后来朴敏真提过一嘴,她祖父是很早就留学移民过来的韩国人,玩思想的老钱和一个欧洲女性结了婚,后来有了朴敏真她爷爷,和一个学校里认识的姑娘相亲结了婚,但朴敏真她奶奶又是个白人,后来有了朴敏真她爹,薇薇安见过照片,帅的一塌糊涂,比电视剧里的明星要帅,后来那位帅哥遇上了来留学的高材生的漂亮亚洲小姐,是个富二代,富二代和老钱结了婚,生了朴敏真,一代混血混的连当事人都得费上半个小时捋捋的“女神”降临,也怪不得她的混血感又和所有人不一样,她想过,如果朴敏真是金发碧眼,会不会还能看出点维京人的痕迹?

但朴敏真也不单单是长得还不错,因为她还会弹钢琴,拉手风琴,弹吉他弹贝斯,唱歌也很好听,她还想过,朴敏真这么多才多艺,她甚至还很会跳高,当年她家里的男性是不是也是靠多才多艺这招把她祖母奶奶约到手的?

校园文化节的时候,朴敏真拉着同学组了一个乐队,她是吉他手兼主唱,一上台就唱Nirvana的歌,大概是最耳熟能详的那首《Smells like teen sprint》。

薇薇安记得,朴敏真唱这歌的时候嗓音就像是要撕裂了一样,但是她好像脸不红心不跳,轻轻松松的唱了下来,后来她才知道是因为朴敏真的嗓音天赋。

朴敏真带着她的乐队一下子成了学校里大家都开始讨论的对象。

大概是因为键盘手本来也是个nerd,最爱的事情大概是看霍金关于天文黑洞的那些演讲,而鼓手是一个田径运动员,瘦瘦高高的一个黑小伙,看上去就是搞hiphop的料,没想到鼓还打得很好。特招的贝斯手是学校里出了名的“胸|大无脑”的白人女孩,但实际上她只是因为身材火爆就有讨厌的人莫名其妙的给她扣上了这顶帽子,没人知道原来她弹贝斯也有一套。

朴敏真的乐队,每一个除了朴敏真她自己,每一个都意想不到。

薇薇安现在还记得乐队名叫胡椒籽。

毕业舞会那天,也是胡椒籽上台表演的。

歌是亨特写的,那个搞田径的黑小伙,不得不说他很有才,词是他们一起填的,里面关于科学之类的言论一看就知道是键盘手,关于人人平等,万物皆爱这样的歌词一想就知道是贝斯手写的,而关于自由,关于梦想关于热爱,这些青春洋溢热血沸腾的歌词,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朴敏真写的。

那天胡椒籽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表演节目,到最后,大家都疯了,一股脑的尖叫呼喊,为自己的毕业欢呼。薇薇安也把该死的羞耻心抛向天空,埋在人群里欢呼了起来。

薇薇安很羡慕胡椒籽,但她无法去嫉妒。

因为朴敏真,朴敏真这样的女孩大概是每个电影里的书呆子女主的幻想角色。

在朴敏真组成胡椒籽之前,学校里最受欢迎的是一个搞电音的选手,他也是和朴敏真一起转学来的,他们最开始搞了个限定车库乐队。

这还不能说明朴敏真的魅力吗?

薇薇安和朴敏真熟识的契机是在一次法语课上。

朴敏真是在姑姑家长大的,隔壁邻居的女主人是个加拿大人,她英语说的不太好,平时说法语,朴敏真搬过去的时候她热情的欢迎了她,后来朴敏真就总和他们家的小狗玩在一起,因此朴敏真也无意识的培养了点法语语感,在那个加拿大阿姨知道朴敏真有法国血统之后法语说的就更起劲了,一下子就给朴敏真的法语补上来了。

她说法语没什么口音,当时的法语老师很喜欢她,朴敏真就又成了受欢迎的那一个。

但朴敏真总不喜欢坐在前排,她喜欢坐在教室的后头。

薇薇安当时是朴敏真的邻座。

小组搭档练习法语的时候,朴敏真和薇薇安是一组。

在有一次练习的时候,薇薇安敏锐的注意到朴敏真在她的头上看来看去,不知道她在找些什么。

“你在看什么?”薇薇安抬头,对上了一瞬间朴敏真闪躲的眼睛。

“噢!抱歉…我只是,额,我注意到你头上有一撮白色的头发。”

薇薇安一瞬间就有点羞愤,她低下头,“这是天生的。”

她没想到朴敏真会惊呼一声,“酷!这真酷,我还以为是故意染的呢。”

一开始薇薇安还以为朴敏真是在恶意嘲讽,但看见她眼里的真诚和言语里的热情,她就有点不太肯定。

“这并不酷,你为什么会这么觉得。”

“hey,谁说的,这很帅啊。”朴敏真挥挥手,“我觉得这很酷,那么独一无二,多有个人特色,还怪好看的。”

薇薇安不确定的抬头,看着朴敏真,“你真这么觉得?”

“当然!这很不错!虽然我不确定你是因为什么原因有这么一撮白色头发,但这很好,我觉得挺好看的。”

“其实我的刘海本来也应该是白色,我把它染成棕色了。”

“真的吗?为什么?”朴敏真的眼里闪着光,看向薇薇安。

薇薇安不再说话,朴敏真知道大概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

朴敏真摆弄了一下法语书,“不论是什么原因,我想了一下就算是白色的刘海应该也挺适合你的,不过棕色也不错。”

“因为你喜欢的,让你舒服的才是最好的嘛。”

薇薇安沉默了一会儿,才晦涩的开口了,“我曾经因为这些白色头发被言语中伤过…”

朴敏真瞪大了眼睛,薇薇安发誓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表情,好像是听见了什么超级奇怪的话似的…那一瞬间她就有些后悔把这件事同这样一个人说,这样一个受欢迎的漂亮的自信的女生,怎么会懂呢,他会不会嗤笑自己?薇薇安想。

“谁这么干——,那他们绝对是不懂美和时尚的超级臭鬼头。”

薇薇安噗嗤一声笑出来,抬头却看见法语老师朝她们走来,她赶紧拍了拍朴敏真的手臂,两人开始假装学习。

等法语老师走过她们,朴敏真才继续小声的说,“你没必要听信他们的话,他们什么都不懂。”

薇薇安无法表述当时听见全年级最受欢迎的女孩说出这句话之后她心里是什么感想,但她倒是久违的感受到了温暖,同时又很怪。

她莫名其妙感觉自己被认可了。

但她想了想,朴敏真穿的总是宽松又简单,但总是很好看,她有时候背着滑板,有时候拿着篮球,但有时候拿着书,又或者是背着吉他,不论怎样都不奇怪。可她绝对是最特殊的那一个,因为她不太喜欢追赶潮流。

可她也玩过哥特风啊,也有过emo的风格出现,她也是个怪胎。

最受欢迎的怪胎。

被这样的怪胎夸奖,薇薇安的心情前所未有的轻松。

薇薇安是个内敛的人,她从来没有怎么表现过自己,但薇薇安的衣柜里收着的很多是她自己改过的解构服装,也有她自己用漂白水DIY过的衣服,甚至还有她从旧货市场淘来又改过的束腰。

她从来没把这些穿出去过。

因为全世界都觉得她是个nerd。

但实际上,上了高中之后这样的情况好了很多,大家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没空来管她。

薇薇安在和朴敏真小组搭档的两个月之后,好像变的开朗了许多。

半年之后,薇薇安穿着自己DIY的黑色T恤和在旧货市场淘来的皮靴,刘海连着发根的半截白色和棕色,薇薇安是最奇特的时尚达人。

老钱家总喜欢把小孩送进寄宿管理制高中,薇薇安从家里带来的靴子就成了难得一见的单品。

不只是朴敏真夸奖薇薇安,薇薇安被许多女同学夸奖过——那双漂亮的做旧长筒靴。后来薇薇安红着脸说这是她自己做的,才有女生长着嘴把她拉到一边,说她应该去吃时装设计那碗饭。

但一开始大家都觉得奇怪,可是看多了就觉得莫名其妙的顺眼,新奇又好看。

而这是独属于薇薇安的热情,这是在遗传病带来的痛苦里埋藏的天赋。

毕业的时候,薇薇安穿着最薇薇安的毕业礼服,朴敏真在同学录里写下,薇薇安是最好的法语搭档,也是最好的最时尚的薇薇安。

后来薇薇安上了最好的艺术学院,每天都在画纸上挥洒自己的灵感,注入自己的灵魂。

朴敏真则没去读书,她继续自己的歌唱事业。

在朴敏真的《why why》专辑里,有一首歌叫《FREAK》,纯纯的乐队摇滚风,那首歌是薇薇安的最爱,也许是因为那首歌来自于亨特,朴敏真把他标为制作人…

薇薇安就算是上了大学也总和朴敏真见面,甚至那件泼墨背心最开始就是薇薇安做的。

后来朴敏真回了她爸妈身边,薇薇安就很少和朴敏真再见面了。

几乎是两三年见一次的程度。

现在朴敏真回来了,就坐在副驾驶,薇薇安觉得不太真实。

薇薇安撇了两眼摇头晃脑的朴敏真,朴敏真感受到视线就嬉皮笑脸的说,“vivi,我现在还是觉得挑染白发是我造型生涯里很经典的,是不是?”

薇薇安不着痕迹的点了点头,她把朴敏真送到酒店,酒店和她家很近。

薇薇安在帮朴敏真安顿好之后就立马离开了,她告诉朴敏真,她每天还要上班,希望朴敏真能起得来床和她一起吃个晚饭。

朴敏真不得不答应,想起薇薇安危险的眼神,赶紧吞下了褪黑素片逼迫自己睡了。

至于为什么是晚餐,大概是薇薇安还记得朴敏真之前在学校里睡满了一整天的光荣战绩吧。

薇薇安要早上九点半去工作室,在从曼哈顿毕业之后,薇薇安已经连续跳槽了三个公司,她在艰难且努力的一步一步往上爬。

而现在二十五岁的年纪,她已经还完了自己的助学贷款,她还在想着要不要去圣马丁艺术学院就读硕士。

薇薇安一到办公室,同事就敏锐的发现薇薇安的不一样。

她好像今天浑身上下被名为高兴的氛围包裹着。“薇薇安,你今天看起来真不错。”同事说。

薇薇安抬眸看了一眼同事,将笔记本从包里拿出来,“是吗?我也这么觉得。”

同事转过身去,啧了两声,“看来某人拥有了一个美好的夜晚~”

“hey!别乱说。”薇薇安不轻不重的打了她一下,又给了她一个小饼干。“but right,你说的倒是不错。”

两个二十岁的姑娘凑在一起窃窃私语,薇薇安脸上打了腮红,但现在看起来更红了。

但薇薇安很快调整好了状态,她进入了日复一日的画图工程中。

这个季度他们工作室很忙,因为上个季度推出的服装突然一下大受好评,开始在原来的声望基础上多了一些名声,为了做出符合群众期待的服装,现在正是个节骨眼。

过几天,薇薇安要和同事一起去看菲利林的2019春夏时装秀,以获得更多的灵感。

薇薇安的主管是一个华裔,他对菲利林这个品牌有说不出的感觉,而他之所以要薇薇安跟着去,是因为薇薇安设计的衣服,是他这里同龄阶段里的最成熟的。

他很看好薇薇安,也很看好他们自己的品牌。

或许他们不会有菲利林那么成功,但一定能够打出自己的一片天。

薇薇安的设计图稿有时候很刁钻,因为对布料的要求,上一家公司市场部的同事经常和薇薇安沟通,薇薇安不知道他们在想些什么,如果单单只想用最少的本钱谋取最大的利润,那薇薇安觉得都可以不用干了。薇薇安从上一家公司辞职的时候,满脑子想着的都是,为了梦想。

在二十五岁的年纪,她的才能能够让薇薇安吃饱饭,但也只是吃饱饭,薇薇安没有多余的钱去消费,去租一个更好的房子,去干一些疯狂的事。但薇薇安说,她宁愿少吃点,也要让自己的精神世界丰富起来。

干设计这一行,薇薇安还是太年轻,她没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有的只是一腔热血和一张张优秀的设计图稿。

她卖过一些图稿,让那些人合法打样批量生产,但看见那些衣服,她觉得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

后来薇薇安来到了现在的公司,和上一家不同的是,他们肯投入肯试错,薇薇安的图稿也第一次在这里做成了她想象中的样子。薇薇安在这里地位很高,职位也高,但工资也不算高。

她看着那些裙摆飘扬旋转起来的时候,她都没注意到自己一行泪水夺眶而出。

薇薇安此前的工资并不高,但在这场秀之后,薇薇安就能换一个带阳台的房子了。在秋冬推出新品的时候,他们品牌的单条ins浏览首次达到了五百万。

当油管上面的主播开始愿意做一期五分钟的视频扒一扒她们品牌的时候,薇薇安就知道,努力永远不会背叛她。

薇薇安的上午很忙碌,在她结束了上午的工作之后,她迎来了自己短暂且急促的午餐时间。薇薇安的午饭是一瓶酸奶加上少得可怜的一份凯撒沙拉。

为了下午能够有足够的精力完成剩余的工作,午饭吃的如此之惨淡是薇薇安这几年养成的习惯。

午餐时间,她的男同事邀请她晚上去餐厅约会,被薇薇安一口回绝。

“抱歉,我今天晚上已经有约会了。”

男同事面露遗憾,点点头便离开了。

薇薇安是她们部门算得上数一数二受欢迎的女孩,因为她又有能力又温柔,又聪明又有想法,大家都想和这样一个女孩出去约会,和这样一个都市女孩出去约会。但薇薇安几乎没有答应过这样的邀请,大概是打十个电话会出来一次的概率。

看来今天运气不行,男同事翻着手里的文件,默默想。

下午四点,朴敏真已经坐在了薇薇安工作室楼下的咖啡店里。

她点了一杯意式浓缩,带着墨镜和毛线帽,等自己的“约会对象”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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