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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1 / 1)

等到谭星走远,朝暮暮才忍不住啃了一口烤鸽子。

烤鸽很香,朝暮暮心情很复杂。

为什么觉得自己明明和他才第二次见面,朝暮暮就有种自己被过分关注的错觉?

朝暮暮主打崇尚一个过好当下,尤其是美味的烤鸽入口后,她已经能轻易地将自己调整好。

一旁的男人拿着药箱子,转身将它安置进屋,又拐出来。

他出来后又绕去了废墟处,朝暮暮顺着他的动作才发现,昨日的废墟已经被整理干净了好大一部分,那些剩下的有用的木炭都被好好地堆放在一旁。

他是什么罗汉下凡吗?

朝暮暮瞪大了眼睛,也顾不上手上的美食,跟上了男人。

男人见朝暮暮再身后站着,回过身乖乖站着,似乎在等朝暮暮说话。

见朝暮暮半晌没开口,他便上下仔细地打量了她一番,然后朝她走来。

朝暮暮对他的警惕性早就消弭得差不多了,此番他上前来,倒是没躲。

男人垂下眼眸,十分自然地掀起衣服的一角,接过朝暮暮的烤鸽之后,竟直接拿那衣角将朝暮暮的手心搓了搓。

“……”原来是油水不小心滴了上去,连朝暮暮自己都没发觉。

这动作,比朝府上那王嬷嬷都仔细。

“你叫什么啊?”朝暮暮问道。

男人仍然没说话,摇摇头,将串烤鸽子的签儿也擦干净,这才递到朝暮暮手里。

“你……不会说话吗?”

“……会。”男人似乎很久没有开口,因此咬字显得有些不自然,声音也有些低哑。

真是奇怪,这男人能理解人说话,做事也十分麻利细心,就是不太会开口说话。

“你昨晚还浑身是血,今日就好了吗?”朝暮暮终于问出了自己最好奇的问题。

男人闻言,轻轻皱了一下眉,似乎在组织语言。

“不是……我的。”

意思是……不是他的血?

朝暮暮咽了咽口水,脑中浮现出夜色中男人杀人如麻的场景。

她看着眼前这男人,虽说在力量上看似确实有杀人如麻的能力。

可这副乖顺的模样,朝暮暮甚至有种让他自打五十个巴掌,他都问都不会问一句就开打的感觉。

“我叫朝暮暮,你的名字是?”

“……”男人又摇摇头。

“你没有名字吗?”朝暮暮有些不确定地问。

男人点了点头。

朝暮暮觉得愈发奇怪,但也没有多问,反正她下意识觉得男人马上也就会离开。

她今日要去取前几日定的话本子的画纸,得尽早去拿。之前半个月的全烧得干净,朝暮暮画得细,所以慢,这样下去朝暮暮在交稿以前应该会被饿死。

得顺便去物色一份工作。

“我出去一趟,你……”朝暮暮觉得男人应该只是报答一下昨日的滴水之恩,便道,“这里收拾完了,你便走吧。你也算帮了我,我也没什么能给你带去,若是累了饿了,屋里的吃食都可以拿。”

吩咐完,朝暮暮出于好奇,还伸手拍了拍男人的胸膛,嘴里嘟囔:“还真没受伤啊……”

男人浑身突然紧绷了一下,忍住了那一声闷哼。

“我走啦。”朝暮暮挥挥手,啃着鸽子没心没肺地离开了。

在她看不见的身后,男人僵硬地看了一眼自己被她触碰过的地方,喉咙滚动了一下。

商业街一如既往的叫卖声不绝于耳,朝暮暮跨入店门,便听到掌柜的大声吆喝。

“姑娘你来了啊!你的纸早就准备好了。”中年掌柜没了头发,总戴着一顶帽子,笑起来春风和煦的,他一边把包好的纸递给朝暮暮,道,“下个月的纸要订下吗?”

“家里出了点麻烦,没钱垫付了,罢了吧。”朝暮暮叹气。

掌柜却格外热情道:“姑娘是在找活儿?恰好恰好,昨日有客人让我给宣传宣传,咱们骛镇的书院里头缺个打杂的小书童,这可是个好活儿啊姑娘。”

朝暮暮歪着脑袋一想,道:“可人家要的是书童啊?”

“害,这有什么要紧,书童不过是个称呼,也没规定性别,何况姑娘你生得娇小,若打扮打扮也与书童无异,差不多便得了,能干活儿就行。”

“书院可有住处?一日需上工多少时辰?”

“住处自然有的,家里离得远的学生都会住下,上工时辰与薪酬,具体可以去问问。”掌柜的从袖子里掏出一行地址,补充道,“姑娘也知道,这是官家的书院,挑个白天放心去便是。我给你写张字条,若他们不认,就说是我推荐,拿出字条就行!”

朝暮暮点点头,接过纸条,谢过掌柜便要离开。

没想到这么快就打听到工作的消息,朝暮暮觉得自己多少还是有些幸运在身上的。

这时候,街上熙熙攘攘的声音突然大了起来,叫卖声却小了下去。

咔哒咔哒的马蹄声入耳,听起来数量不少。

朝暮暮与大多数人一样,站在原地张望,远远便见到了那马车队伍。

“这是领侍卫内大臣之子魏齐,目前正任军务总兵官,人家不但出身好,可还是有实权的!”掌柜的突然在朝暮暮耳边悄声道。

……救命,是自己曾经素未谋面的未婚夫。

自己在当朝家大小姐的时候,朝老爷不怎么让自己外出,最多便是在闺中画画儿,因此尽管魏齐隔三差五有在巡逻,朝暮暮也未与他碰过一次面。

后来朝家出事,魏齐主动来信一封,信中大概说,魏家信守承诺,依然会明媒正娶,不管如何有他魏齐作保,请朝暮暮放心,并还提出要接朝暮暮去魏家住,早日挑个良辰吉日成婚。

诚意很足。

可朝暮暮也猜的出来,那段“有他魏齐作保”也反映出魏家对这门婚事的反对。魏齐能做到这个程度,也是仁至义尽。

朝暮暮觉得自己若还是傻呆呆地嫁进去,恐怕对双方都不利。

何况这本便是没有感情的联姻,朝暮暮也只是期望着能自己种种菜画画画,平平稳稳优哉游哉活着就好。

于是朝暮暮写信一封,推掉这门亲事,也没等那边回信,便背着行囊安家去了。

朝暮暮看着眼前的景象,问道:“巡查路过而已,为何大家都驻足观看?”

“害,好看呗。”

“……”

朝暮暮好奇,到底是有多好看,耐着性子等了好长时间,那车队才慢慢悠悠过来。

朝暮暮一眼便看到了领头骑着马穿着简易盔甲的男子。

男子生得修长,远远便能注意到他凌厉的浓眉,再走近些,才能发觉那双透露着漫不经心的龙眼。放在他这张精致的脸蛋上,平添一丝帝王般的傲气。

他看上去年岁不大,可能年长自己一点,却还有两分少年稚气,继续长个两年,朝暮暮猜测他那股压迫性的气势会更甚。

确实好看。

朝暮暮这么想道。

这厢朝暮暮正准备收回眼神,魏齐那双漫不经心的眼睛却扫了过来。

四目相对了一瞬间。

朝暮暮也不知为什么有些心虚,忙移开眼神,低着脑袋混入人群与马队,七弯八拐地踏上了回家的路。

魏齐一直注视着她离开,眉毛微瞥,也不知在想什么。

“大人!大人!”直到一旁的侍卫喊他好几声。

魏齐正出神,也没注意到自己的马走歪了。

哐当一声,等魏齐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撞坏了好几个小摊子。

好在马走得慢,摊主都及时躲开了。

魏齐一惊,忙勒住缰绳,而后跳下马来。

那侍卫朝后打了个姿势,整个车队停下。摊主见着高自己半个头的提督,吓得瑟瑟发抖,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喊“大人饶命”。

魏齐刚掏出几个元宝准备赔,就见这情景,也有点懵。

还是一旁那机灵的小侍卫解了围,赔偿到位后才弱弱问道:“大人……您今日是怎么了?”

“咳,没什么。”魏齐舔了舔后槽牙,后半句话欲言又止。

“大人,您在想方才的姑娘吗?”

没想到本一脸肃穆的魏齐突然蹦了一下:“别瞎说。”

小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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