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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章(1 / 1)

第27章

银子不多,但该花的地方,江重涵没打算省。

例如,余大娘帮林筠娘换好衣衫下楼,要将买铺盖剩下的近四两银子还回时,江重涵就没收。

“大娘,我想跟你商量个事,实不相瞒,我家……或许没人能煮饭。”

杜玉娘肯定不会,林筠娘则是抱伤在身。他倒是会用土灶,会煮,但没时间。

余大娘也明白了,他想把这些钱当他们三个的伙食费,继续在她家吃饭。

“那也用不着这许多。寻常四口之家一个月用二两银子,你们三个中有两个胃口跟猫儿似的……”

“大娘,我可没说这是一个月的,万一我县试过了,还得温书准备府试呢?”江重涵使用缓兵之计,“再说了,许多事,我不方便照料的,不还得麻烦你么?你不值得几个辛苦钱?”

正推着,忽然一个苍老的声音问:“敢问,这是江涵哥江小郎君家么?”

两人转头,只见门口站着个白发苍苍的干瘦老妇人,怀里抱着一只大白鹅。

“是,我就是江重涵,但……”江重涵有些为难,“我只会一些应急偏方,治疗家禽就没法子了。”

“不,不是……”老妇人一听说他就是江小郎君,激动得就要跪下,“您大慈大悲……”

“哎!我八字轻,受不得跪,要折寿的。”江重涵一把扶住她,明白了,“老婆婆,您是替孙子来的,还是替儿子来的?”

“我,我是替儿子来的。”迷信借口很好用,老妇人一听果然不敢跪了,却又把大白鹅往江重涵怀里推。“我儿子说,今天要不是您,他的胳膊就废了,血只怕要流干。老妇人家里没别的,这只鹅,您可一定要收下。”

“我不能收,您拿回去吧,一只鹅也得一二钱银子呢。”江重涵劝着,再次摆出迷信借口。“再说了,我救人是为了给父母积德,若是收礼,这功德岂不是就没了么?”

“这……”老妇人左右为难。

她满怀感激,不肯当忘恩负义的人,但若因为自己感恩,把人家儿子为父母积攒的功德弄没了,却也说不过去。

“唔……这样吧。”江重涵扫了一眼,发现那是一只非常漂亮的大白鹅,少说十几斤重。他心中一动,商量道:“这样吧,老人家,我急需几根鹅翅膀毛,你送我,就当是谢礼了。”

老妇人都糊涂了:“就几根毛?这谢礼也太轻了。”

“轻不轻看个人,我现在正需要。”

少年郎是不想收礼吧?余大娘不由得笑了,劝道:“大婶,你就听他的吧,别耽误他时间,他还要温书考童生呢。”

“考科举当官?好,好啊!”老妇人连声称赞,虽然弄不清楚鹅毛跟考科举有什么关系,但她知道时间耽误不得,忙把大白鹅放在地上。

“江小郎君,你不需慌,这是我家看门的大白鹅,最听我的话,你瞧我的。”

老妇人能一口气抱着十几斤的大白鹅上门,可见也是个力气不小的,那大白鹅也听话,被按在地上扯了好四五根翅膀上的硬翎毛也不啄人。

“够了够了!”江重涵连声劝阻,“这谢礼足了,老人家,你把鹅抱回去吧。”

好说歹说,终于把老妇人劝走了。

一边走,老妇人还一边念叨:“好人啊,江小郎君真是个好人呐……”

听到动静的杜玉娘下楼,也问道:“义兄,这是不是书上说的,千里送鹅毛、礼轻人意重?”

“也不是,我是真的有用。”江重涵检查了一下鹅毛,“我去找大叔借个小刀,待会儿回来生火,把筠娘的药煎了。”

“你大叔哪知道刀在哪?我去吧。不过……还要用小刀啊?不是,涵哥儿,你还会生火?”余大娘不知道该吃惊哪个才好。

“会一点。辛苦大娘了。”江重涵先去厨房。

玉娘马上跟了进去,面色赧然:“筠娘睡下了,暂时用不着我。义兄,我,我也想学生炉子。总不能,每天都去大娘家要热水洗脸吧……义兄,我不是千金小姐了,我可以为义兄分忧的。”

她如此懂事,江重涵自然高兴:“好,我教你。”

大娘给他买的是老式铁炉子,他在下乡时,还真的用过。

“这种铁炉子,分上下两层,中间用莲蓬式漏洞的筛子隔着,这是为了让灰漏下,木柴燃烧得更快、更旺。生火时,先取一根中等大小的柴靠边放在上层,随后选容易点燃的东西,你瞧,大娘给咱们买了松木片。”

江重涵指着地上被草茎绑起来的一堆薄木片:“油松的松脂是很好的燃料,将它的树干削成片,引火就很容易了。只需要一小片,像这样,就可以用火镰点着了。”

嚓……火星落在饱含油脂的松木片上,重复几次,松木片上就出现了火苗。

“点燃之后,不要急着把松木片放进去,先斜着拿,让松木片燃烧的地方变宽,再用火钳夹着,把松木片架在放着的木柴上。”江重涵做了示范,“接着添柴,从小到大先放芦苇杆,再加木柴。”

余大娘拿着小刀过来时,就听到杜玉娘惊呼:“火真的升起来了!”

“如果火不够大,或者快熄灭了,就用竹筒吹一下。好了,看火的重大任务就交给你了,别叫火熄灭了。”江重涵检查药包后,先将甘草放进罐子里,加水,放在灶上。“大火煮开以后改文火煮,若是不会调成文火,就叫我。文火煮两刻钟后,叫我来去甘草渣,加绿豆。”[2]

“义兄放心!”杜玉娘跃跃欲试。

这……哄孩子呢?余大娘听得直摇头。也难怪,男女之间差一岁就不同,涵哥儿今年已经十七了,玉娘才十二,可不就是少年人带孩子?怪道涵哥儿只愿认义亲,不愿成亲。

她压下心里的想法不表,只叫道:“涵哥儿,你要的小刀。”

一把解腕尖刀。

这是种跟匕首差不多大小,但是单刃的细长小刀,用着很趁手。

江重涵比了一下长度,先用菜刀将鹅毛根部切掉,再用小刀刮掉一部分羽毛,接着找了根细竹枝,把鹅毛管内部清理干净。[1]

没错,他是真的需要鹅毛,他想做支鹅毛笔。

毛笔书写,无论是大字小字、行书楷书,他都没问题,可软笔画画他就不行了,尤其是外科用的图,还是得用硬笔才趁手。这时候他没有条件做别的硬笔,鹅毛笔是最适合的选择。

做完清理之后,一般要给鹅毛做硬化。有条件可以把鹅毛插在铁锅里炒过的沙子里,但江重涵没有这个条件,只能用炉子附近的火焰小心地烘烤,再放进冷水里冷却,直到笔杆部分的颜色变为不透明。[1]

到了这步,后面就容易了,削笔尖,修一下。

“这……这就成了?”余大娘大开眼界,“这可怎么用呢?”

“这是胡人用的笔,和毛笔不一样,得这样握笔。”江重涵示范了一下。

“那……涵哥儿,你要这笔做甚?”

“这个么……明天你就知道了。”

不是他故意卖关子,实在是他没用过羽毛笔,不知道画图的效果。

*

第二天上午,心痒痒的余大娘急着出门,在江家门口与药铺的掌柜、伙计正好遇上,三人一齐看去,只见江家的大门开着,江重涵正用饭粒把一张纸贴在门板上。

纸张上,画着一个人,人身上有一条又一条的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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