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百微书院>女生耽美>心必胜> 第9章 读书送饭姐弟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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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读书送饭姐弟情深(1 / 1)

戴强在小时候三岁的时候,有人在写对联的墨汁上放了一支笔。他就拿那支笔写“南开大学”。后来很多人,来到家里都说,这是小孩子的字啊。好聪明呀,竟然知道要读南开大学。

小时候王英很疼他,专门蒸个蛋弄些腊肉给他吃。大美和小美就夹着吃了。戴强很老实,他夹了一块肉,低着头,津津有味的吃着。大美和小美也拿着筷子吃着这些为戴强准备的美食。小时候读书,他一直说这一些童谣:|百草心,亮晶晶,我骑着马儿去北京。

5岁的时候,大美把戴强送到大队的小学。他很争气,经常王英的饭晚了,别人都放学了,他还背着个书包去学习。小时候虽然是个孩子,但他一直想要去读书。放学,他自己回来吃饭。在散花读书的时候,大美炒一些饭给他吃。大美也是个孩子,她一直想读书,没有读成书,但她爱自己的弟弟,也很大胆。大美在教室门口叫他出来吃饭,他也出来吃了,吃完了之后,他又进教室去读书了。大美有时候在教室门外安静地等着。有时候,就站在教室门口,拿一个包子和一个袋子对着教室里面说:出来吃,咩(家乡话,对儿童的亲切的称呼)。然后戴强就走出来,去跟老师说:“我要吃饭。”老师说:“可以。”然后,戴强就跑出去,站在教室的门口外,扒拉着饭碗在吃,吃的非常快,然后又进教室去学习,去读书。大美就带着饭碗回家去了。很多时候大美都是等着他中午下课,站在教室门外,他看到大美,自然就跑出来吃饭。

这样的姐弟情深,其实很感人。想要读书,却没有读书的姐姐,因为爱着弟弟,心甘情愿的去给弟弟送饭吃,还在教室门外,看着弟弟吃饭,然后独自一个人回家。多么深厚的感情,可在重男轻女的那个年代,女孩做这些被认为是应该的,不足挂齿的。

大美很聪明,又特别好学,如果她有机会能够去学堂,她的人生命运也许就不一样了。后来,她也读了扫文盲班,虽然能认识一点字,但是由于那个时候,大美已经结婚了,要照顾女儿,精力有限。而且,年纪大了,记忆力这些都在变化。没有从小开始学习,所以,无论是心理还是精力都跟不上。但是,这并不妨碍,大美的可爱。在扫文盲班,很多人让大美唱歌,大美天生的不怕人,所以,她大声大胆的放声歌唱,所有的人都为大美鼓掌。

王英也不知道给戴强带一些钱,然后他就一直饿。后来他一直要读书,读到兰溪高中。然后就在前文也提到了,在田岸那里和大美有那种经典的对望。大美望着他穿着牛仔服,拿着两袋米。戴强背着旧的牛仔袋子,走了50里路。他非常想要去读书,他读到高三的时候,快要毕业,他想要考大学,但是家里没有钱,家里也借不到钱。他就自己回家里,在家里做事。

好男儿志在四方,在家待着也不是长久之策。后来,大队里说要招兵了,他说他想要去当兵。他说当兵有出息。父母一听他说,都同意了。当兵回来以后,就分到了巴河镇里面当部长。后来,他说父母在散花镇,于是就调到散花里来了。部长当了之后,就当了镇长。镇长当了之后,然后年纪大了就退休了。

一个男孩的稚气未脱,到成熟,从有梦想到家里没有钱不能读书,从当兵自强到为当地老百姓奉献一生,每个人都是自己故事里的主人公,都是一个英雄,而这英雄不问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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