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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1 / 1)

周末,艳艳来了电话,说在郊区开了个饺子炒菜馆,周日正式营业。林楠,田园放下手里的事情赶赴庆祝。两个人在下车那一刻心就豁然开朗,临街的小门面,温馨干净,毗邻镇政府。

狭小的饭馆共有八张桌, 何康穿着洁白的厨师服挥动着大勺,熊熊的灶火烤红了他的脸。今天的他有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感觉。在他旁边是一个面案师傅在熟练地包着饺子。

艳艳带着一个服务员和自己的老姨穿梭于宾客之间,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多日不见的艳艳褪去之前的浓妆艳抹,之前染过的黄发已变成了黑色短发,皮肤也没有从前的白皙透亮,从前的时尚穿着也不见了踪迹,取而代之的是一身简单干净的工作装,但她整体从内到外流露出一股自信满足幸福的感觉。田园,林楠也情不自禁地参与其中。

终于忙过了饭口,几个人围坐在一起,艳艳的老姨给林楠,田园倒上两杯自酿的葡萄酒,“艳艳,何康总提起你们俩,说你们俩没少跟他俩操心,实在太谢谢了,这回呀,他俩的生活稳定了,等你们休假,就带着孩子来住上些日子,别看这小镇,现在交通也方便,买卖也很兴隆,吃的喝的用的挺方便。”艳艳的老姨憨厚地笑着,揉搓着自己粗糙的手,眼角的皱纹如工笔菊花飘散开来,黑黄的皮肤暗涩无光,花白的短发梳理得干干净净,如一假发扣在头上。

艳艳喜滋滋地笑着,“这饭馆太小,何康还猜想,你们不能来了呢。”

“瞎说,你就是自己做蒸馒头的买卖,我们也得来庆贺。”林楠从心里为艳艳高兴。

何康举着酒杯,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这不管挣多挣少,是自己的买卖,时间是自己的,喜怒哀乐也是自己的,不奢望挣什么大钱,我们衣食无忧,平平安安就知足了。”

有句歌词说得好,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才知道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如此,人生必须要经历一些五味杂陈,痛苦坎坷,才会珍惜生活中那些平淡中的幸福。

饭桌上,何康高兴得挨个敬酒。

田园笑吟地看着这夫妻俩,“这毕竟是给自己当老板,干自己的事,感觉大不一样吧!”

“感觉真不一样,以前那个时候是赚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每天灯红酒绿的,可心从来没踏实过,总觉得身处一个无边的海,不知何处是岸。现在好了,虽然没有绚丽的光环,但心却是踏实的,连梦都是美的。”艳艳幸福地笑着,“以前一天到晚急匆匆地往前赶,追着钱的屁股跑,到头来却是两手空空。现如今,当我们不去追钱的时候,钱却源源而来。”

“其实,我早就看出来了,你俩的财运就在这小镇上,人在哪儿发财是有定数的,你们别看这地方小,生活水平挺高的。”艳艳老姨一边斟酒一边赞叹着。

“你们没看出来吧,我老姨老爱家乡了,总是跟别人说我们这小镇的美好。”

“那当然是好了!你们别看这镇子小,应有尽有啊!有医院,有药店,有学校,有幼儿园,有商店,有旅店,有饭店,有菜市场,还有那一片刚刚建起的小楼……”艳艳老姨如数家珍,喜形于色,“你们现在这茬人哪,赶上国家的好政策了,听说在我们这小镇开个工厂啥的,银行还给贷款哪,你们说,该有多好!”

“老姨,真的挺好!安逸宁静,空气又好,多了安稳,少了浮躁。多了满足,少了欲望。多了和谐,少了膨胀。真的挺好!”田园发自内心地感慨着。

“大艺术家,你说得太文化了,我老姨她听不懂……”艳艳在一旁逗趣道。

“谁说我听不懂?我听明白了,就是说生活在小镇上,较比城市,压力小了,得红眼病的人也少了,但一样可以生活得很好。”

“确实,老姨,您说的太对了。一样可以生活得很好,很幸福。”林楠吐露肺腑。

“那你们俩就都嫁到这里吧,明天就让我老姨给你们俩开始物色。”

“我看行!”

“这事靠谱。”林楠与田园抢着附和艳艳。

哈哈哈……欢乐的笑声回旋在小店内。

席间,何康举着一杯白开水和几粒药递给艳艳,“媳妇儿,到点儿了,该吃药了。以前喝酒落下的病根,胃老疼,这么大的人了,我还得天天跟着操心。”

生活还是一日三餐,日子依然是一天二十四小时,没有山珍海味的馈赠,也没有命运大喜大悲的起承转合,却一样可以滋生出幸福。难怪有人说,爱情的最高境界,是经得起平淡的流年。

毕淑敏曾说,人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但需要我们去创造意义。

却原来,在这平平淡淡的生活里所创造的意义,有一股撼动人心的力量。

林楠,田园的眼睛湿润了,艳艳,何康都是城市蚁族,虽然物质困乏,生活拮据,但他们坚强坚持,纵然世事沧桑,生活之路坎坷,但他们仍坚守爱情,坚持生活,这也许才是最幸福的生活常态吧!

茫茫世间,最完美的人生应该是,不但要有爱还要充满希望。

莎士比亚说:“爱是亘古长明的灯塔,它定睛望着风暴却不为所动。”所以说爱是生命旅程中最不可或缺的基本元素,而希望却是带你走出命运沼泽的一个最有力的支撑。

田园母亲的脚已痊愈,她的心情也格外愉快。田园陪着母亲到公园散步,母亲最近的话语总是很多,此刻,她又喋喋不休起来,“闺女,我这一病,多亏了你胡叔经常来看我,陪我。这两天不知他为什么没来,我打过电话了,关机。我心里真有些惦记。”

“妈,我带你去看看他,兴许他在家呢。”

母女俩沿着长长的街路,穿过马路,敲开了胡老头的家门。胡老头披着衣服蹒跚着打开门,惊讶地看着田园和母亲。

母亲的眼窝微微发红,她急切询问着:“你这是怎么了?脸色这么差?”

“拉肚子了,好几天也没下楼,也没去你那儿。”

“这去不去我那儿是小事,您老人家得开机呀,要不我还以为你失踪了呢,差点去报警。”母亲生气地责备着,而后又舒缓了语气“现在怎么样了?吃药了吗?要不咱去医院吧!”

“老儿子给我买了好多药,现在好多了。”

看着肮脏凌乱的三居室,母女俩情不自禁地帮忙收拾着。胡老头的心底泛起一种异样的滋味,一个家,不论是穷家,富家,还是大家,小家,没有女人的家永远不是家!自从老伴去世后,他就一直想放弃这个家。此刻,眼前的田母又让他想起了老伴在世时的诸多情形:老伴替他换床单,被罩;老伴修剪窗台上的花花草草;老伴给他倒水拿药……眼前田母的身影跟老伴的影子严丝合缝地重合在一起,那是他孤独的生活中,最渴望得到的老伴啊!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田母。

田园看在眼里,暖在心上,她清楚,较比年轻人的世界,老年人的生活更怕孤独寂寞,他们心里对温暖的渴望对老伴的依赖甚至远远超过年轻人。这也许是天作之合,让母亲与胡叔在迟暮之年相遇,相知,相惜。佛教中常讲“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就是这个道理。田园的心里灿若春天。

几天后,田园陪母亲来到商店,母亲要亲自挑选一件上好的唐装送给胡老头,作为生日礼物。母女俩的眼神扎在服装堆中,田园拿起一件藏蓝色的唐装,“妈,这件好吗?”

“不好,你胡叔过生日得穿新鲜点儿,就要那件深红色的,怎么样?”

“这件好,有朝气,喜庆,还显年轻!”田园赞美着,母亲开心地笑了,那笑容是自父亲去世后,田园看到的唯一一次舒心幸福的笑。

那日,母亲把田园叫回家,郑重其事地告知她,“园园,妈要把这个房子改成你名,我和你爸这一生也就有这点儿东西留给你。”

“妈,你怎么了?”田园惊恐万分。

“哎呀,没怎么。就是你胡叔那天跟我,跟我求婚了,我想想也是,我们俩在一起彼此也好有个照应,也让你和他儿子少操点心。园园,现在的老年人再婚哪,都是婚前把财产都过户给子女,然后两个人带着退休金在一起过日子,这样,也避免了日后的许多麻烦事,将来要是有一个人先走了,就各回各的家,没有罗乱。你胡叔的房子早就是他儿子的名,他说让我搬到他那儿去住,可我不愿意去他那儿,住着不习惯,妈想征求你的意见,让他到咱家住,行吗?”母亲探寻着。

“妈,我同意,我举双手同意,我早就想着你和胡叔的事,就是没敢提起,这下好了,正合我意,胡叔人好,我同意。我同意!”

“哎,这人老了,只是想找个说话唠嗑的伴儿,至于钱财那都是身外之物,等你到了妈这个岁数,你就会知道,这世上的一切对你来说都是过眼云烟,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啊!”

田园母亲与胡叔的婚宴在某某酒店包房热闹地进行着,田园的姑姑,姑父,胡叔的妹妹,妹夫,林楠与老李都在场。

林楠的心已跳到了嗓子眼,面前胡叔的儿子竟然是胡世奇,正所谓不是冤家不聚首。胡世奇的眼神火辣辣地盯着林楠,林楠木然地笑着,脸上的表情僵直木讷。

只见胡世奇端起酒杯,喜笑颜开,“今天是我爸和阿姨的大喜日子,我代表远在日本的大哥叫一声妈。妈,从今以后,我就是您儿子,您放心,儿子一定会孝敬您,如同孝敬我爸一个样,这吃的穿的用的,您就找我就行,只要您二老晚年快快乐乐的,我就高兴,爸妈,儿子敬二老一杯。”

大家纷纷举杯喝下这喜庆的酒。

胡世奇又喜上眉梢地站起,“我这个人向来相信缘分,我爸和阿姨就是缘分嘛,是上天早已安排好了的。告诉大家一个喜讯,我的缘分已经来了,而我就要结束单身生活,和我的那个缘分喜结连理了。”

“什么时候带回来?让我们看看长什么样?”大家起着哄。

“她呀!”胡世奇盯着林楠,林楠狠狠地瞪着他,“她是我胡世奇心里最美的女人,来,为我的缘分干杯!”大家面面相觑,却也被这幸福的气氛感染着。

二个多小时后,众宾客散去,两位老人相搀着,由妹妹妹夫田园,老李等相陪回田园家,胡世奇走向酒店前台结账,林楠匆忙地打了车,快速逃离。她不想和胡世奇之间有任何的纠缠,她庆幸自己逃离得迅速。就在此刻,她的手机突然响起,是胡世奇的电话,林楠慢腾腾地接起,电话那头的声音急切痛楚“林楠,救我,我喝多了,摔坏了,好像是腿骨折了,不敢动了。”

林楠的心猛地一颤,她下意识地问:“在哪?我这就过去!”

她来不及多想,眼前是胡世奇当年奋不顾身救自己的动人场面,胡世奇死死守住林楠,而他的腿肚子却被发疯的大狗撕咬得鲜血淋淋……

林楠跳下车,直奔胡世奇,只见他蹲在马路边上,手捂着小腿痛苦地哎呦着。

林楠蹲下身,急切地问“哪儿?哪儿摔坏了?是这儿疼吗?是这儿吗?”林楠慌乱地摸着胡世奇的小腿。

“哪都疼,心也疼。”

“我让你撒谎!”林楠啪的一下拍在胡世奇的小腿上。

“哎呀,疼死我了,疼死我了。”

林楠撸起胡世奇的裤腿,却见他的小腿处有一大块红肿的地方。旁边还有一凸起结节的疤痕,那是当年为救自己留下的印记,瞬间,她的心底涌上惭愧。“走,去医院!”林楠大声喊着。

“站不起来了,完了。”胡世奇赖在地上不起来,林楠用力拽起他,搀着他走向出租车。胡世奇的大手搂着林楠的肩膀,用力抓着,很多年了,他做梦都想怀抱美人归,如今梦的大门刚刚敲开,他的心里溢满了甜蜜。

此刻,林楠一只手搂着胡世奇的腰,将自己变成拐杖撑在他腋下,林楠的体温,林楠的馨香,林楠的气息毫不掩饰地融在胡世奇的心里,他感觉浑身的血热烈地沸腾着,恨不能一下把林楠按倒床上,来一场酣畅淋漓的情爱,他走走停停,头情不自禁地靠向林楠的头。如果人生没有终点,他情愿就这样一直走下去,情愿被累死冻死,因为曾经真实地拥有过心中的至爱。

某医院急诊室,医生给胡世奇作了包扎,并告知这只是一点儿皮外伤,消消炎就好了。

夜幕降临,林楠打车送胡世奇回家,她搀扶着胡世奇坐在沙发里,转身丢下一句话,我走了。

“走吧!等等……”胡世奇喊着,“小楠,你能多陪我一会儿吗?我的心已孤独了好多年。”他的眼底露出浓重的孤凄。

林楠的心有些不忍,胡世奇毕竟对自己有恩,并且好多年过去了,自己连句诚挚的感谢都没说过。她心里一直存在愧疚。

面前的胡世奇,温暖厚重,是一个平日里呼风唤雨叱咤法界的副庭长,是一个深爱自己多年的痴情人,此情如磐石无转移。那一腔执念,在这种时代里,是一种被人笑掉大牙并鄙视的行径,是一种过时到近乎神话的传说。林楠庆幸的同时愈加惴惴不安。

胡世奇打开抽屉,是一张林楠高三时不小心弄丢了的生活照,照片中的林楠,短发齐耳,眼睛大而明亮。

“你,怎么会有?”

“对不起,那是我从你书包里偷来的,这些年,它陪我走过这些辛苦跋涉的岁月,它陪我追着你冷漠的步伐,我一直在这么卑微地等着,等你回头看我一眼。”胡世奇的尾音有些颤抖,他的眼睛温柔地看着林楠,“小楠,你虽然不是最完美的,但在我心里却是我最想念的女人,每一天每一夜,我都在想念你,如果换做是你一天,你就会体会我的感觉,小楠,你就嫁给我吧,别让我再等了,我的生活不能没有你!”胡世奇的眼里缀满了星光。

“世奇,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我不能骗你,我对你没有那种感觉,我们不可能!”

“不可能?我让你不可能!今天我一定要拥有你。”胡世奇突然拥紧林楠按倒在床上,迫不及待地拉扯着林楠的衣服,宽大的身体炭火般炙烤着林楠的身体。林楠被惊吓得浑身颤抖着,掉下了眼泪。胡世奇的心猛地揪在一起,明明是自己深爱着的女人,却因自己的情欲爆发而被吓哭,他伏在林楠身上,吻干林楠的泪水,慢慢退下来,口里喃喃着:“小楠,对不起,对不起。”

“这一生,我再也不会理你了。”林楠走出了胡世奇的家,身后留下一声重重的叹息……

窗外,灯火阑珊。

胡世奇傻呆呆地坐在沙发上,脑海里被林楠的形象塞满,想想自己这些年的锥心牵念,想想自己这些年执着的等待,仅仅是为了这样一个女人,一个不爱自己的女人,而自己却甘心情愿地去追这样一个女人,哪怕到最后只是一个梦,他也决心拿出飞蛾扑火的决绝,小人鱼化尾上岸的执着。他又一次告诉自己要《等待》“我尝试过许多次想忘记,我试图说服自己一切过去,可这完全在欺骗自己,我永远无法忘记。等待,永久地等待,树叶绿了又黄,你还没来。等待,永久地等待,在这世界上,你是我的唯一,等待!”这歌词凄美得荡气回肠。

红尘世事有时让人难以捉摸,许多事尽管你付出了毕生的努力,终究是圆不了的梦。而有那么一个人尽管你想了一辈子,爱了一辈子,终究是不能言说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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