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百微书院>玄幻魔法>曼嫂> 第二百五十七章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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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七章 我不知道(1 / 1)

我的脑子都要被抽空了,怎么会扯上我了。

两百多个女人一起看向我,那眼神,仿佛要对我做小手术。

我和海鸥过去不合,但在合作之后就不一样了,虽然时间很短暂,也没有实际的金钱往来,可合同还在啊,不客气的说,在场的女人,现在全是我公司的员工。

哪怕饭店歇业了,我也没辞退她们。

“常总,你开玩笑吧,唐老板跟我们老大关系已经缓和了。”

“就是啊,这是灵堂,你可不要信口开河,用谎话来骗我们,不是你一句话就得到大家认可的,你得拿出实际凭据来!”

“是我亲眼所见,但我没录下证据。海鸥的尸体我已经找到了。”

这会儿,他吩咐人将尸体抬进来,全身被泡的浮肿的女尸,赫然出现,已经分不清是不是海鸥了,浮肿的厉害,无法辨认。

一个胖乎乎的女人走过去,细细打量着:“这是海鸥?”

有人说:“应该是海鸥,衣服没错!哦对!海鸥脚底板有一颗很大的黑痣!”

尸体白布掀开,底下确实有黑痣,鞋袜早就脱掉了。

“是海鸥,没错,就是她!”

大娟镇定的望着来人:“常总,尸体是在哪儿发现的,什么时候发现的。”

“就在今天早上。”

“呵!——”

大娟笑了:“你说话自相违背,你不是说看到唐兴杀了海鸥么,那为什么今天才找到尸体呢?”

“我……尸体是到了海里,飘走了,我是派人去打捞的。”

“那就更奇怪了,你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海鸥的尸体跟你有什么关系。”

常某人义正言辞的说道:“海鸥还欠我几百万呢,这笔账我得找你们要。”

这家伙慌了神,说话六神无主的,答非所问,找到尸体就能拿到欠款了么。

说欠钱,那只要账单和签字就行了,别的都不重要。

没有欠条,带了尸体来也是傻瓜事。

“常总,多谢你的提醒,你现在给海鸥上柱香,然后就可以滚蛋了,我们今天是丧事,可没有请你,你想要钱,也得拿出凭据来。”

边上的胖女人大手一摆:“送客!”

我一个人坐到灵堂后院去抽烟了,来人说我是凶手,不知道是不是陈国安安排的。

我俩之间已经和解了,干嘛还要这样,打算落井下石么,借海鸥手下的刀来杀我。

“唐总。”

大娟倒了杯温水给我,情绪平淡:“别担心,有我在,没人会在海鸥的葬礼上动你一根汗毛。我会去查清楚的。”

我很想告诉她真相,但不能说,跟陈国安较量,需要小心再小心。

不找到这个人的软肋,干啥都是扯淡。

“唐总,饭店生意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突然间出现大批冷冻食品?”

“是有人故意这样做的。”

“谁?”

“我……还没调查清楚。”

这话无法令人信服,饭店一关,大娟等一帮人就失业,纵然有我给她们提供的保障金,可又能维持多久呢,难道我要白白养活上万人么。

大娟的神情让我无所适从,她跟海鸥看我的眼神很像。

“唐总,你有什么事瞒着我们大家,你不是知道海鸥是怎么死的?这儿没人,你单独告诉我,我绝对保密。”

“我不知道。”

“你不敢看着我的眼睛,海鸥对我有知遇之恩,我当她是人生导师,她比我小六岁,可我很爱戴她。希望你把真相告诉我,否则我只能认定常魏的话了,灵堂里的姐妹也不会放你出去。”

怎么着,还威胁起我来了。

刚才还说不会让人动我的,现在几个意思,吓唬我么。

“我不知道,我只是心里有猜测而已,你要是觉得我在骗你,就拿把刀来,把我给砍了。”

我忍耐住了,没把实情说出去,没给自己找麻烦。

大娟曾经绑架过我,她的性格很粗旷,一旦知道真相,肯定带着人去砍陈国安。

以陈国安的智慧,岂能不提前做好准备,到时候,死的只能是她。

我不能那么没脑子,海鸥走了,是因为我而死的,作为合伙人,我得照顾她的家底。

“大娟,北城不可一日无主,你们还是尽快选出一个人来,顶替海鸥的位置。”

“不,我们商量过了,谁能帮海鸥报仇,谁就是我们老大。”

扯淡,报仇就是杀人,卿本佳人、奈何做贼呢,非得惹上人命官司才可以么。

“给我点时间,我查一查,一个月之内,我一定能找到杀死海鸥的凶手,行么?”

缓兵之计成功了,她应承下来。

对于陈国安,先前我是让韩静心去查找他的相关资料的,现在感觉静心和他有着特殊的关系,所以我得换人去查。

冥冥中,又有一种被人窥视的感觉,也许我的一举一动,都在陈国安的注视之下。

需要找一个跟他没有任何可能联系,还能找到蛛丝马迹的人。

这个人——有,就是方青。

方青在魔都,一边卖药,一边经营自己的侦探事务所。

我现在不能见她,只能给她打电话,拨号的那一刻,我又不淡定了。

陈国安敢杀人,方青要是出了事,那我会内疚一辈子的。

这事找哪个来帮忙,都可能把人坑死,那么无耻又无良的事,是我该做的么。

就这么着,我在灵堂后院坐到了散场,大娟问我去不去吃饭。

我说不了,自己回去吃,而后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号码我似曾相识,却不记得了。

“喂?”

“唐总,好久不见,你最近混的那么好,苏省可是拔了份的。”

声音有点耳熟,在哪里听到过,语言上还很放肆。

我碰过的女人里,好像没这号人,夜店里的女人,我是从来不留电话的。

“你谁啊?”

“李明芳,不记得了?”

我想不起来了:“哦,有事么?”

“你肯定把我给忘了,还记得你的第一个老婆方青么?我是她爱人。”

靠,知道了,方青那个同性恋女友,时隔那么久,我怎么能记得清楚呢。

“唉,你人在哪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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